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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母出庭作證 揭受辱細節

2017-05-28
■于歡之母蘇銀霞出庭揭發受辱細節。網上圖片■于歡之母蘇銀霞出庭揭發受辱細節。網上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胡臥龍 山東報道)備受社會關注的于歡故意傷害上訴案昨日在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二審。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山東高法,對此案審理情況進行了全程圖文直播。

山東源大工貿負責人蘇銀霞及其子于歡2016年4月被11名催債人限制人身自由並受到侮辱。于歡刺傷4人,其中1人死亡。此前,聊城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故意傷害罪判處于歡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承擔相應民事賠償責任。

于歡及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均不服一審判決,上訴到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

昨日上午8點30分,案件在山東高院第22審判法庭公開開庭審理,在法庭調查階段,于歡向法庭陳述了對刑事部分提出的上訴理由。檢察員、辯護人、被害人的訴訟代理人分別對上訴人于歡進行了訊問和發問。

于歡:討債方毆打我

于歡陳述案發時被討債方限制了人身自由,並對他和其母進行侮辱謾罵。于歡稱,在民警到達前,討債方對他進行毆打。民警離開後更是變本加厲,「卡我脖子,扇我耳光,用手打我頭,用腳向我側面踹」。

于歡表示,在民警離開現場後,他被打到辦公桌前,無意間碰到刀子。當時形勢非常危急,在刺傷討債者前,于歡曾警告對方不要再過來,試圖逼他們離開。

檢察員對此提出質疑稱,根據傷情鑒定,在于歡身上只發現兩處連輕傷都不構成的傷情。被害人郭彥剛等人也對于歡的陳述提出質疑。

在庭審過程中,于歡的母親蘇銀霞作為證人出庭作證。據蘇銀霞證言,催債方在此之前對她有過侮辱行為。事發當日,催債方限制其母子自由,多次辱罵毆打母子兩人,杜志浩在辱罵她時突然脫下褲子,把大腿和生殖器露出來,其後又脫掉于歡的鞋子放在蘇銀霞臉上。

參與討債的杜建崗證實上述證言。杜建崗稱,杜志浩對于歡母子進行言語侮辱,脫掉于歡的鞋子像喚狗一樣叫于歡,脫褲子者也是杜志浩。杜志浩在被于歡刺傷後,不治身亡。

蘇銀霞在接受檢察員發問時承認,自己和丈夫向吳學占共借錢135萬元人民幣,約定月息10%,「當時借款是為了公司經營,想把企業維持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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