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李望賢 深圳報道)隨着越老越多的港企入駐深圳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涉港民商事案件持續增長。據前海法院相關人員介紹,2016年,前海法院受理的涉港案件達1,211宗,較2015年增加了164.98%。前海法院不斷深化涉外、涉港澳台案件審判機制改革,探索建立當事人及律師轉交、訴前先行調解,港籍陪審員制度等措施。據初步統計,前海法院涉港案件平均審理時間由集中管轄前的每月17.2宗降至每月9.6宗。
2015年2月至2017年5月,前海法院共受理民商事案件5,156宗,其中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宗3,022宗,涉港案宗2,195宗,佔73%。根據前海法院制定的《關於以引導和促進當事人適用調解程序的若干規定》,涉外涉港澳台案宗適用訴前先行調解制度,對於無正當理由拒絕調解、拖延訴訟的當事人,法官可增加其訴訟費用。目前,前海法院共聘請了29名港籍專家調解員,截至2017年5月成功調解案件68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