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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解波多黎各公投

2017-06-11

公投目的

選民決定希望讓波多黎各成為美國第51個州、完全獨立還是維持自治的美國屬地。一旦決定不維持現狀,便須由美國國會作最後決定

第5次公投

波多黎各先後在1967、1993、1998及2012年公投,2012年更有過半數選民支持成為美國第51個州,惟因近3成選民投白票或廢票,合法性備受質疑

推動公投經過

今年初上任的波多黎各首長羅塞洛,參選時承諾爭取成為美國州份,以解決當前經濟衰退,因此決定舉行公投

解決財政危機

波多黎各現時無法承擔龐大債務,支持者認為只要成為美國州份,便可如美國的地方政府般尋求破產保護,並獲更多聯邦政府財政援助,以重振經濟

預計轉變

波多黎各民眾可在美國總統選舉投票,並選出一位在國會擁有投票權的代表,同時與美國50個州的居民一樣享有全面福利措施

美國國會取向

美國國會擁有最終決定權,但因波多黎各傾向支持民主黨,由共和黨控制的國會預料不認同今次公投,加上成為美國州份後會增加聯邦政府負擔,與共和黨削支目標背道而馳,相信難以在國會過關

■英國廣播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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