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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灣區框架協議 習近平見證簽署

2017-07-02
■習近平(後排中)昨日見證何立峰(前排左二)、林鄭月娥(前排右二)、崔世安(前排右一)、馬興瑞(前排左一)簽署大灣區建設框架協議。■習近平(後排中)昨日見證何立峰(前排左二)、林鄭月娥(前排右二)、崔世安(前排右一)、馬興瑞(前排左一)簽署大灣區建設框架協議。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國家主席習近平昨日上午在香港見證了《深化粵港澳合作 推進大灣區建設框架協議》的簽署儀式。《框架協議》確立大灣區建設中的合作重點領域,目標包括鞏固和提升香港國際金融、航運、貿易三大中心地位,強化全球離岸人民幣業務樞紐地位和國際資產管理中心功能,推動專業服務和創新及科技事業發展,建設亞太區國際法律及解決爭議服務中心,及提出完善協調機制等。

在習近平見證下,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澳門特區行政長官崔世安、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何立峰,及廣東省省長馬興瑞昨日簽署了《深化粵港澳合作 推進大灣區建設框架協議》。王滬寧、范長龍、栗戰書、王晨、楊潔篪、張慶黎、梁振英等出席簽署儀式。

確立七大合作重點領域

根據《框架協議》,粵港澳三地將在中央有關部門支持下,完善創新合作機制,促進互利共贏合作關係,共同將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成為更具活力的經濟區、宜居宜業宜遊的優質生活圈和內地與港澳深度合作的示範區,打造國際一流灣區和世界級城市群。

《框架協議》確立了在大灣區建設中的七大合作重點領域,包括「推進基礎設施互聯互通」、「進一步提升市場一體化水平」、「打造國際科技創新中心」、「構建協同發展現代產業體系」、「共建宜居宜業宜遊的優質生活圈」、「培育國際合作新優勢」,及「支持重大合作平台建設」。

在交通方面,《框架協議》提到要強化內地與港澳交通聯繫,發揮香港作為國際航運中心優勢,帶動大灣區其他城市的港口群和空港群,及共同推進港珠澳大橋、廣深港高鐵、粵澳新通道等重要建設。在經貿往來方面,包括提高通關便利度、擴大內地與港澳企業相互投資,並鼓勵港澳人員赴粵投資及創業就業。

發揮各地優勢邁向高端

在科技創新方面,將優化跨區域合作創新發展模式,建立國際化的創新體系,並不斷提高科研成果轉化效率,加快以創新為主要的經濟發展模式。在合作模式方面,充分發揮大灣區不同城市產業優勢,推進產業協同發展,完善產業發展格局,加快向全球價值鏈高端邁進。

在共建優質生活圈方面,以改善民生為重點,提升公共服務及生活產品水平、完善就業創業服務,及推進區域旅遊發展等,尤其提到支持澳門打造成為旅遊教育培訓基地。

在國際合作方面,充分發揮港澳地區獨特優勢,深化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在基礎設施互聯互通、經貿、金融、生態環保及人文交流領域的合作,攜手打造推進「一帶一路」建設的重要支撐區。支持粵港澳共同開展國際產能合作和聯手「走出去」,進一步完善對外開放平台,更好發揮歸僑僑眷紐帶作用,推動大灣區在國家高水平參與國際合作中發揮示範帶頭作用。

四方定期會議完善協調

在支持重大合作平台建設方面,推進深圳前海、廣州南沙、珠海橫琴等重大粵港澳合作平台開發建設,充分發揮其在進一步深化改革、擴大開放、促進合作中的試驗示範和引領帶動作用,並複製推廣成功經驗。推進港澳青年創業就業基地建設。支持港深創新及科技園、江門大廣海灣經濟區、中山粵澳全面合作示範區等合作平台建設。發揮合作平台示範作用,拓展港澳中小微企業發展空間。

《框架協議》並提出完善協調機制,簽署四方每年定期召開磋商會議,協調解決大灣區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和合作事項,並就推進大灣區建設訂定年度重點工作,由四方以及國家有關部門達成一致意見後,共同推動落實。該協議昨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五年。

協議亦會強化粵港澳合作諮詢渠道,吸納內地及港澳各界代表和專家參與,研究探討各領域合作發展策略、方式及問題。協議支持工商企業界、勞工界、專業服務界、學術界等社會各界深化合作交流,共同參與大灣區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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