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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灣區建設框架協議重點摘要

2017-07-02

推進基礎設施互聯互通

發揮香港作為國際航運中心優勢,共同推進包括港珠澳大橋、廣深港高鐵、粵澳新通道等區域重點項目建設,打造便捷區域內交通圈

打造國際科技創新中心

利用全球科技創新資源,完善創新合作機制,優化跨區域合作創新發展模式,構建國際化、開放型區域創新體系,不斷提高科研成果轉化水平和效率

共建宜居宜業宜遊的優質生活圈

以改善民生為重點,並推進區域旅遊發展,支持澳門打造旅遊教育培訓基地,共建健康灣區,完善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合作機制,建設綠色低碳灣區

支持重大合作平台建設

推進深圳前海、廣州南沙、珠海橫琴等重大粵港澳合作平台開發建設。推進港澳青年創業就業基地建設。支持港深創新及科技園、江門大廣海灣經濟區、中山粵澳全面合作示範區等合作平台建設

進一步提升市場一體化水平

落實內地與香港、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及其系列協議,提高人員及貨物通關便利化水平,及鼓勵港澳人員赴粵投資及創業就業

構建協同發展現代產業體系

充分發揮大灣區不同城市產業優勢,推進產業協同發展,完善產業發展格局,加快向全球價值鏈高端邁進,並建設產業合作平台,構建綠色低碳、創新型產業的體系

培育國際合作新優勢

發揮港澳地區獨特優勢,深化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在基礎設施、經貿、金融、生態環保及人文交流等領域的合作,支持粵港澳共同開展國際產能合作和聯手「走出去」

資料來源:政制及內地事務局 整理:香港文匯報記者 文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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