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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旺刑藐:9被告不理禁令 損害法治

2017-07-08
■控方指,法院頒發臨時禁制令後,傳媒已作廣泛報道。圖為市民在街頭閱讀禁制令內容。資料圖片■控方指,法院頒發臨時禁制令後,傳媒已作廣泛報道。圖為市民在街頭閱讀禁制令內容。資料圖片

控方:警屢警告傳媒廣報 早悉後果明知故犯

前「學民思潮」召集人、現「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學聯前副秘書長岑敖暉等20名「佔旺」示威者,涉於2014年10月阻撓警方清場,違反高院禁令而遭起訴「刑事藐視法庭」罪名,案件昨日在高等法院續審。針對9名拒絕認罪的被告,控方在開案陳辭指,法院頒發臨時禁制令後,傳媒已作廣泛報道,任何人都必須遵守命令。警方當日採取拘捕行動前亦已多番作出警告,各人早應清楚違反禁制令的後果。被告未有聽從法庭禁制令指示,是挑戰法律的行為,損害法治。■香港文匯報記者 葛婷

2014年10月,大批激進示威者非法「佔領」旺角多條主要通道,「潮聯公共小型巴士有限公司」及後成功申請法庭禁制令,禁止「佔旺」人士堵塞亞皆老街一帶路面。行動中,警方拘捕一批涉嫌違反法庭禁制令、拒絕離場的示威者。

包括黃之鋒、岑敖暉等11名被告,前日案件開審當天已選擇認罪,其餘9名被告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朱佩欣、郭陽煜、趙志深、陳寶瑩、關兆宏、熊卓倫、馮啟禧及麥盈湘,全部堅拒認罪,分別由兩位資深大狀駱應淦和潘熙代表抗辯。

禁令已「傳通街」 竟照阻執達吏

代表控方的資深大律師杜淦i在開案陳辭中提到,當年「佔領」由香港島延伸至九龍,影響交通業生計,因此的士及小巴運輸業團體申請禁制令,並由執達吏及警方清場,而被告等當時「佔領」九龍交通樞紐,阻礙旺角彌敦道及亞皆老街等位置。

他續說,運輸業團體在取得禁令後,已即時在多份報章刊登禁令,香港的傳媒亦廣泛報道,相信「佔領」者都清楚了解法庭的指令,但「佔領」者未有理會,最後要由法庭委任執達吏及警方清場。

杜淦i形容,2014年11月26日事發當日場面非常混亂,眾被告所做出的行為大部分被警方攝錄下來,而各人的行為明顯是在阻礙執達吏清場。當日上午8時40分,執達吏及禁制令代理人在現場宣讀禁制令內容,並多次要求示威者及「佔領」者離開,「立即收拾你]黻]物離開。」9時49分,執達吏再次宣讀禁制令,並警告會開始清場。

無視多次警告 警「有片有真相」

他續說,上午10時左右,現場情況開始陷於混亂,執達吏要求警方介入協助清場。警員分別以中英文緩慢讀出警告,要求所有人立即停止阻礙清場行動,否則警方會以藐視法庭罪作出拘捕;對任何反抗,警方會使用最低武力作出拘捕,且不會再次作出警告。

警方隨後展開第一輪拘捕,行動中拘捕涉案6名被告,未幾,警方防線由亞皆老街向山東街推進,並發出最後警告,到11時9分,警方進行第二輪拘捕,再拘捕其餘3名被告。

杜淦i指出,警方有責任去維護公眾的使用道路的權利,而「佔領」者的行動阻礙警方清場。遵守法庭指令及維護法庭職權非常重要,被告拒絕聽從法庭禁制令指示,是挑戰法律,影響香港一般市民對法律的尊重,損害法治,又強調有關人等倘不滿法庭的指令,應從法律途徑解決,而非公然違反及繼續「佔領」。

控方表示,本案被告行為明顯對清場造成阻礙,稍後將會傳召執達吏及負責拉人的警員出庭作供,並強調每名被告均有相關影片,拍下他們在「佔旺」現場的情況。

控方完成開案陳辭後,下周二開始傳召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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