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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法內容已成法律

2017-08-27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特區終審法院日前駁回「青症雙邪」梁頌恆和游蕙禎宣誓案提出的「終極」上訴申請,首席法官馬道立表明,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清楚列明宣誓要求,法庭不能忽視。香港大律師公會前主席譚允芝昨日強調,釋法內容已成為法律一部分,法庭倘故意視而不見,將會令香港的法治響起警號。

譚允芝在電台訪問中評論終院斷然拒絕「雙邪」就DQ案提出的上訴許可申請、而非安排「正審」處理這涉及憲制爭議的案件時指,這是完全正常的程序,是旨在將「無希望的案件」篩走,令法庭的工作量不會過多,「因為有時候(上訴人)的上訴理據不足,沒有希望可達至有意義的辯論,或達至不同的判決結果。」

她坦言,有關基本法一百零四條釋法的時機,給予外界的觀感是中央「不相信」法官,但不同意所謂釋法會破壞法治的說法,又指釋法的源頭是「港獨」,是因為有人「踩到底線,去到盡」。

倘視而不見 法治響警號

譚允芝強調,釋法對法治的影響已過去,釋法內容已成為法律一部分,而法庭有責任應用法律,「若法庭不喜歡釋法條文便不應用,明明是法律一部分,卻當看不到,反而令法治響起警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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