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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惠珠:「雙學三丑」不是「良心犯」

2017-08-30
■譚惠珠■譚惠珠

上訴庭改判合原則 不存有任何政治因素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姚嘉華)「雙學三丑」黃之鋒、羅冠聰及周永康,3年前衝擊政府總部東翼前地,經審訊被裁定非法集結或煽惑他人非法集結罪成,上訴庭日前改判3人刑期分別為6個月至8個月,即時監禁。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基本法委員會委員譚惠珠認為,律政司要求覆核刑期都是按法治原則去做,今次法庭加重刑罰是合乎原則,不存有任何政治因素。她不認同外國傳媒形容「三丑」為「政治犯」、「良心犯」的說法,認為這並不能全面反映事實,只是香港反對派長期到外地唱衰香港的負面影響。

譚惠珠日前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表示,尊重高等法院上訴庭對「雙學三丑」改判入獄的裁決,認為加重刑罰是合乎原則,「用暴力行為去爭取『民主』,而且是主觀的『民主標準』,是此風不可長。法庭向社會大眾,尤其是年輕人給予清晰的訊息,爭取民主自由是一件事,但絕不能擾亂公眾秩序、傷害別人,這個訊息是必要的,免得我們年輕人的價值觀取態錯誤。」

律政司按法治原則去做無錯

她又強調,律政司要求覆核刑期都是按法治原則去做,不認同今次的改判有政治因素,「這些罪行如果就算不是他們說爭取民主,而是平時的人無端端這樣做,也會有同樣結果。如果律政司的決定是錯,或真的是政治決定,法庭都不會接受及改判,所以律政司是無做錯的。大律師公會及律師會的聯合聲明,已經寫得很清楚,講成是政治判決對香港法庭及法制很不公平。」

對於「雙學三丑」在違法「佔領」行動時講過所謂的「公民抗命、無畏無懼」,譚惠珠指,他們當初給予人的印象是會很自願接受懲罰,但其實他們現在的行為便是反口,若以政治誠信來說,他們便好像是不太信守當初的諾言,期望社會可看清他們的真面目,「他們當初要爭取年輕人的支持,令到他們在政治上可更上一層樓,因此便說我是無畏無懼,但事實上到了要真真正正面對法律裁決時,他們是用盡一切辦法去擺脫他們的責任,當然他們是有權上訴的。」

今次的判刑在國際社會也引起「關注」,有外國傳媒更形容「雙學三丑」為「政治犯」、「良心犯」,譚惠珠均對此不認同,「我不覺得他們是『政治犯』,因為法庭判決是符合香港的法治原則。至於是否『良心犯』?我覺得這就難以評判,因為他們並不是代表香港的大部分人。」

外媒誤解源於反對派唱衰香港

她認為,外國媒體對香港法庭判決有誤解,是源自於香港有一批人經常去外國唱衰香港,「他們變了這些外國傳媒的『香港針』,但他們自己是有比較偏激的政治取向,這些人經常令到外國傳媒有誤解,認為他們了解香港的情況,但其實他們並不代表香港的大多數情況,所以New York Times(《紐約時報》)的寫法是被這些人長期累積下來的負面影響。」

譚惠珠並反問道:「這些人不斷唱衰香港無民主、無自由,但他們這麼多年不是仍在香港生活得很好嗎?社會地位不受影響,生活亦都不受影響,這不是證明香港是一個自由的地方嗎?」

過去一波又一波衝擊香港繁榮穩定的社會行動雖已平息,但不少被煽動參與違法行動的年輕人需面對司法制裁,她坦言︰「79日違法『佔領』及旺角暴亂是引了一群年輕人走出來,結果受害的是他們,是非常可惜的事。」

譚惠珠寄語年輕人,他們應要明白法律底線,及不要太過輕易受人鼓動,「爭取自由民主是應該的,但一定要在法律規範的範圍內去做,這是最重要的。以及要想清楚呼召出去對抗的、呼召用違法方式爭取自由民主的,究竟是什麼人,不要太輕易相信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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