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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權困難:訴訟成本高賠償低 版權戰愈贏愈損手

2017-09-01

傳統媒體之所以陷入內容變現難的境地,與內地版權保護成本高和版權付費意識淡薄有極大關係。據重慶日報報業集團法務部副主任邱敏透露,在重慶當地,一篇新聞作品的侵權賠償通常只有幾十元(人民幣,下同),最多不過100元,與訴訟成本嚴重不對等。

在21世紀初,新媒體和傳統媒體曾有過短暫的蜜月期,二者相處得甚為融洽,例如《新京報》最初憑借和新浪的獨家合作,賺得300萬元的版權費。不過隨�虓s媒體的蓬勃發展,未經授權的轉載問題愈演愈烈。財新集團從2011年至2016年間,共發佈了30餘個反侵權公告,《新京報》則在兩年間發佈了22個反侵權公告。

侵權賠償額僅稿費數倍

為何如此密集的反侵權公告依然無法阻止網絡媒體、客戶端和自媒體的未經授權轉載?這主要是訴諸法律的成本與收益相去甚遠。目前,內地法律對侵權案件的判賠,大部分個案侵權方賠償金額為稿費的2倍至5倍。此外,侵權案件需要逐個起訴,為此所產生的公證費、律師費和訴訟費用太高,版權收益與之相比幾乎是杯水車薪。

扭轉劣勢需司法界重視

那麼,傳統媒體應該如何保護自身權益,結束新媒體的免費午餐?業內人士分析認為,一方面,傳統媒體要提高自身的版權保護意識;另一方面也需要司法界、行政管理機關的重視,通過立法或判例增加侵權者的違法成本。

對於傳統媒體眼前的版權困境,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新聞報刊司司長李軍指出,報刊作品涵蓋了版權生產全過程,尊重並加強報刊出版作品的保護應該成為全社會的共識。「我們依法支持報刊單位作出自己的權利主張和維權。」

此外,內地的傳統媒體也要培養受眾付費閱讀的習慣。美國的傳統媒體已經率先嘗試電子版的付費閱讀。如《紐約時報》2014年數碼業務收入(包括廣告與訂閱兩部分)總額4億美元翻番,預計到2020年,這一數字將達到8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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