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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產婦跳樓亡調查:醫院監護不到位

2017-09-09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李陽波、張仕珍 西安報道)針對日前引發社會各界廣泛關注的產婦跳樓身亡事件,陝西省榆林市9月7日晚上公佈了該事件初步調查結果。該市專家組經過調查初步認為,該產婦入院診斷明確、產前告知手續完善、診療措施合理、搶救過程符合診療規範要求。但此次產婦跳樓事件,也暴露出醫院相關工作人員防範突發事件的意識不強、監護不到位等問題。

調查結果指出,8月31日,產婦馬某某在榆林市第一醫院綏德院區婦產科二病區跳樓身亡後,該市成立了「榆林市綏德『8.31』產婦墜樓事件調查處置領導小組」,並在9月2日和5日兩次調查的基礎上,於9月7日又連夜展開進一步調查。

經初步調查,8月30日,產婦馬某某入住榆林市第一醫院綏德院區婦產科二病區,入院後經醫院診查,產婦各項體徵正常,符合自然分娩指徵,但B超顯示胎兒頭部偏大,存在難產風險,醫生建議剖宮產終止妊娠,但家屬選擇自然分娩並簽字確認。31日10時許,該產婦進入待產室待產,產程、產圖、產檢結果顯示產婦和胎兒各項指標均正常。17時50分起,該產婦因疼痛出現煩躁不安,情緒波動較大,兩個多小時內先後多次走出待產室與家屬交流,後由醫務人員勸回。

當晚20時許,醫護人員發現該產婦從備用手術間窗口墜下,醫院立即組織搶救,經搶救後仍無生命體徵,經告知家屬,家屬同意放棄搶救,於21時25分宣佈臨床死亡。後經院方組織有關專家對死亡病例進行討論,初步診斷為:院前呼吸心跳停止、急性特重型顱腦損傷、全身多處骨折、失血性休克、死胎。經警方勘查取證、調查走訪,初步認定:死者馬某某係跳樓自殺身亡,排除他殺。

自殺原因待查

榆林市專家組經過認真調查討論,初步認為:該產婦入院診斷明確、產前告知手續完善、診療措施合理、搶救過程符合診療規範要求。但此次產婦跳樓事件,暴露出了醫院相關工作人員防範突發事件的意識不強,監護不到位等問題。

為妥善處理該事件,9月7日,榆林市政府召開專題會議,成立了由榆林市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綏德縣政府、市衛計局、公安局負責人為副組長,相關部門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榆林市綏德「8.31」產婦墜樓事件調查處置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調查組、輿情組、善後組3個工作小組,對墜亡事件依法、依紀、依規進行查處。

目前,造成馬某自殺的原因正在進行深入調查;善後工作組正在妥善處理善後事宜,精心做好家屬心理安撫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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