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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再提高部分優撫對象撫恤標準

2017-10-01

香港文匯報訊 據中新社報道,中央財政將再次提高部分優撫對象撫恤補助標準。這是自改革開放以來,國家第24次提高殘疾軍人殘疾撫恤金標準,第27次提高「三屬」(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定期撫恤金標準和「三紅」(在鄉退伍紅軍老戰士、在鄉西路軍紅軍老戰士、紅軍失散人員)生活補助標準。

現行基礎上增一成

民政部、財政部日前發出通知,從今日起,傷殘人員(殘疾軍人、傷殘人民警察、傷殘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殘民兵民工)殘疾撫恤金標準、「三屬」定期撫恤金標準、「三紅」生活補助標準,在現行基礎上提高10%。

在鄉老復員軍人生活補助標準在現行基礎上每人每年提高1,200元(人民幣,下同),烈士老年子女生活補助標準在現行基礎上每人每年提高600元,以上提標經費由中央財政承擔。帶病回鄉退伍軍人生活補助標準由現行每人每月450元提高至500元、參戰參試人員生活補助標準由現行每人每月500元提高至550元,農村籍老義務兵每服一年義務兵役每月增加補助5元,以上提標經費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按比例承擔。

調整後,一級因戰、因公、因病殘疾軍人撫恤金標準為每人每年72,850元、70,550元、68,240元,分別比2016年提高了6,620元、6,410元、6,200元。烈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定期撫恤金標準分別提高到每人每年23,130元、19,860元和18,6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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