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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結」倡補貼置業助上車

2017-10-24
■王于漸   香港文匯報記者莫雪芝  攝■王于漸 香港文匯報記者莫雪芝 攝

首置盤綠置居作先導計劃 建築成本定價 補地價不隨樓價浮動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岑志剛)團結香港基金發表新一份土地房屋政策研究報告,建議政府就港人首置上車盤和綠置居推出「補貼置業先導計劃」,單位以建築成本定價,同時鎖定補價金額,不再隨樓價浮動,並建議為住戶提供誘因,鼓勵買家完成補價,成為真正業主。基金會估計,如計劃順利推行,30年後全港可有約七成半家庭成為業主。

團結香港基金研究委員會成員王于漸指出,房屋問題是深層次社會問題,並已演變成政治問題,由於過去十多年收入升幅追不上樓價,加上1991年政府將買樓的首期付款由一成提升至四成,難以離開公營房屋體系,市民沒有希望置業,只會帶來怨憤、矛盾和不和諧。

王于漸:公屋不能再租

他又指,現時公屋單位的使用率較差,由2001年至2016年間,公屋單位增加十多萬伙,但居住公屋的人數卻不斷下跌,原因是住戶組成改變,包括年輕人收入增加而搬出,離婚率上升亦造成公屋分戶情況增加,導致「起多了樓卻不是住多了人」。他認為,公屋不能再租樓給人住,真正方法是使他們成為業主。

王于漸說,基金會建議政府推出「補貼置業先導計劃」,以建築成本定價出售公營房屋單位,並鎖定單位補價金額在入伙時水平,以市值400萬元的單位為例,假設售價為100萬元,就會鎖定未來補價金額為300萬元,不再隨樓價浮動,讓買家在條件充足時完成補價成為「真業主」。政府在出售單位時,可擔任按揭擔保人,讓銀行提供90%至95%按揭,買家只需支付單位售價的5%為首期。

基金會又建議,政府可以協調在補價釐定機制中加入誘因鼓勵買家完成補價,例如提前清償補價折扣優惠、就未繳付的補價在禁售期後收取利息、分期償還未繳付補價、以及當單位市值下跌時平均下調補價等。

30年後七成半家庭成業主

基金會建議政府分四階段,首先在綠置居、新建成居屋、首置上車盤推行先導計劃,出售「補貼置業計劃」單位予合資格住戶,假如受歡迎則擴展至未來所有新落成公營房屋,之後政府可考慮容許現有居屋和租置屋業主按「補貼置業計劃」的補價機制選擇補價,最後則分階段私有化現存的公屋單位,每年可出售2.4萬伙最新的現存單位。報告認為,如計劃在各階段順利推行,30年後全港可有大約七成半家庭成為業主。

王于漸形容建議是「一箭數雕」,有助更多市民置業,可以實現與民共富的理念,應對置業及財富不均現象,又說有樓在手對減低離婚率有「立竿見影」之效,而房委會也可以減輕財政壓力。

被問到建議會否影響公屋輪候,王于漸表示,不能以簡單加減數看問題,因為「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即使公屋戶百年歸老,亦會要求兒女申請成為住戶照顧父母,變相是轉讓了單位,導致公屋本身沒有流轉。

黃元山:多一個選擇

團結香港基金副總幹事兼政策研究院主管黃元山說,現時的補價制度下,置業階梯出現斷裂,「補貼置業先導計劃」可以更有效運用公屋資源,亦是合情合理,毋須政府與民爭利。他強調,建議並非強迫市民買樓,而是為市民提供多一個選擇。

對於施政報告提出公私營合作發展首置盤,團結香港基金高級研究員曾維謙認為政府不能個別與一、兩個發展商自行「閂埋門」商討,而是一定要有政策和機制,如果政府介入上調新界土地地積比,由發展商興建一定比率的公營房屋,在短期內是可行的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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