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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管部門聯手整頓現金貸

2017-12-02
■央行和銀監會等部門聯袂出手規範整頓「現金貸」業務。 資料圖片■央行和銀監會等部門聯袂出手規範整頓「現金貸」業務。 資料圖片

暫停新批設網貸公司 不合規將重新核查資質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海巖 北京報道)內地監管部門出手整治「現金貸」業務。中國央行和中國銀監會等部門聯合下發關於規範整頓「現金貸」業務的通知指出,監管部門暫停新批設網絡小額貸款公司,暫停新增批小貸公司跨省市開展業務,已經批准籌建的也暫停批准開業。

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P2P網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昨天共同下發《關於規範整頓「現金貸」業務的通知》,其中明確了「現金貸」業務開展六大原則,對網絡小額貸款將開展清理整頓,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參與「現金貸」業務將進一步規範,對P2P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將完善管理,對各類違法違規機構將加大處置力度。

《通知》指,設立金融機構、從事金融活動,必須依法接受准入管理。未依法取得經營放貸業務資質,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經營放貸業務。小額貸款公司的批設部門應符合國務院有關文件規定,對於不符合相關規定的已批設機構,要重新核查業務資質(監管內容見附表)。

打擊無牌放貸業務機構

中國銀監會普惠金融部馮燕昨日在發佈會上表示,目前已禁止各地新設互聯網小貸機構,不得新增批小額貸款公司跨省開展小額貸款業務,下一步將對存量現金貸機構和業務進行集中規範和整頓。現金貸整治方案將於近期下發,以遏制現金貸無序發展勢頭,機構必須有放貸業務牌照,無牌照將被打擊和取締。

馮燕指出,此前P2P開展現金貸業務已被納入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下一步現金貸業務會被納入互聯網金融專項整治範疇,將要按照疏堵結合、標本兼治的原則,多管齊下綜合治理,相關整治要求近期形成文件下發。

嚴禁房貸融資撮合服務

《通知》還對網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進行了規範,要求中介機構不得提供「首付貸」、房地產場外配資等購房融資借貸撮合服務,不得為在校學生、無還款來源或不具備還款能力的借款人提供借貸撮合業務。不得撮合銀行業金融機構資金參與P2P網絡借貸。

「不得撮合或變相撮合不符合法律有關利率規定的借貸業務;禁止從借貸本金中先行扣除利息、手續費、管理費、保證金以及設定高額逾期利息、滯納金、罰息等。」

馮燕指出,在機構層面,主要從糾偏網絡小貸、規範持牌金融機構合作行為、完善P2P現金貸業務監管、打擊取締非持牌放貸機構等四個維度來進行規範。同時將按照問題導向原則,採取負面清單形式管理。在業務層面,主要降低高息費、打擊不當催收、嚴禁多頭借貸、以貸養貸推高槓桿和加強客戶信息保護等方面進行規範,盡快遏制現金貸無序增長勢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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