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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香港加強憲法宣傳教育意義重大

2017-12-04

今天是「國家憲法日」,也是香港特別行政區首次開展憲法日宣傳教育活動。中聯辦主任王志民發表文章,強調在香港加強憲法和基本法的教育活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有利於增強國家意識和愛國精神,有利於維護香港法治核心價值,有利於香港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共擔民族復興歷史責任,共享祖國繁榮富強的偉大榮光。王志民主任的文章深入淺出地闡述了憲法在國家法律體系中的最高權威地位,解釋了憲法與基本法之間的關係,為廣大港人學習憲法、遵守憲法,指出了具體的途徑與方法,值得深入研讀。香港社會今後應加強對憲法的學習,強化憲法意識,尊重憲法、遵守憲法,嚴格按照憲法和基本法辦事,切實維護憲法的最高權威地位,真正理解由憲法與基本法共同構成香港憲制秩序的法治基礎,確保「一國兩制」在香港持續成功落實。

王志民主任在文章中解釋了憲法的作用以及憲法與基本法之間的關係。他強調憲法是治國安邦的根本大法,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和國家長治久安提供根本制度保障。而憲法是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在內的全國最高法律,在全國範圍內具有最高的效力和權威。憲法與基本法是「母法」與「子法」的關係,本屬一體,不可分割。憲法為「一國兩制」方針提供了堅實的法律基礎、最高的憲制來源和法律保障。基本法根據憲法制定,其一切效力和權威來源於憲法。他特別指出,回歸後香港同胞既生活在基本法確立的法律秩序之下,也生活在憲法確立的國家憲制秩序和治理體系之下。因此,雖然香港不實行內地的社會主義制度,但是,廣大港人都必須認識憲法、尊重憲法、認同憲法,尤其是要尊重、認同國家主體依照憲法實行社會主義制度,必須尊重、認同憲法規定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等重大的國家制度體制。

王志民主任的上述論述,對於香港社會而言,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香港社會過去普遍對於國家憲法認識不多,有些人甚至產生了錯誤的理解,誤以為香港只有基本法是最高法律,憲法只是在內地有效,對香港不產生效力。一些敵對勢力更是有意利用部分港人對憲法以及國家體制方面存在的一些模糊認識,在香港煽動反對憲法規定的社會主義制度和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這些思想謬誤如果不澄清,敵對勢力煽動的行為如果不抵制,勢必對「一國兩制」在香港的全面準確貫徹落實產生負面的影響,也會破壞內地與香港的關係,影響到香港社會的長期繁榮穩定。

因此,香港需要借「憲法日」之機,由特區政府帶頭推動,全社會共同參與,全面加強憲法的宣傳教育,讓廣大港人充分認識到國家現行憲法具有無比的優越性,是符合國情、符合實際、符合時代發展要求的好憲法;認識到自回歸之日起國家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首先就是恢複國家憲法對香港的效力和中央的全面管治權;認識到香港已經納入了國家憲法體系和憲制秩序之中,憲法為「一國兩制」方針提供了堅實的法律基礎、最高的憲制來源和法律保障;認識到香港基本法是根據憲法制定,其一切效力和權威來源於憲法。

認識憲法的目的,就是落實到行動之中,要尊重憲法並且按照習近平總書記在十九大報告中所指出那樣:嚴格按照憲法和基本法辦事。確保香港社會在「一國兩制」的偉大實踐之中,不變形、不走樣並行穩致遠,使香港社會各界能夠加強國家觀念,自覺融入國家發展的大局之中,在確保香港社會長期繁榮穩定的同時,與祖國人民一起努力奮鬥,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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