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郊野公園土地發展程序必須簡化

2017-12-05

負責檢視土地供應來源的「土地供應專責小組」今日召開第5次會議,據了解將討論開發郊野公園邊陲建屋的可行性。當局估算若撥出0.1%郊野公園土地,可建約7500個住宅單位,但要通過連串法定程序到批出土地建屋,至少需時15至18年才能成事。這一估算時間,嚴重不適應社會需要。本港樓價指數過去8年累計上升超過3.2倍,成為改善民生、發展經濟的核心矛盾,特首林鄭月娥上任後多次強調開拓土地刻不容緩,市民大眾不接受以程序繁複作為因循守舊、不思進取的理由。相關各方必須意識到,任何程序都應與時俱進,只要社會大眾就土地開發問題達成較為一致的共識,當局就應該改革制度、精簡程序,盡快落實批地建屋。

政府早前委託房協研究開發馬鞍山及大欖郊野公園40公頃邊陲建屋的可行性,由房協聘請顧問公司研究,預料兩年後有結果。消息指政府交給「專責小組」的文件指出,發展郊野公園土地,由前期生態基線評估及工程設計,以及隨後的環評,郊野公園及海岸公園管理局,以及城規的法定程序,需時至少10年才能成事。若再加上由規劃到地盤平整,批出土地建屋,估計至少需時15至18年。如果再加上當前進行前期研究、凝聚共識的兩年,整整20個年頭。一個大學畢業生由畢業到65歲退休,一生人也就大約40個年頭的工作時間,如果開發幾十公頃土地都需要20年時間,那麼現在所有等待政府增加房屋供應的無殼蝸牛還有什麼指望。

相較舊區重建和棕地開發,郊野公園業權簡單,公眾視為快速增加土地供應的途徑。但是開發郊野公園土地要過三關,首先要過民意關,特首設立「專責小組」正是為了凝聚共識;其次是程序關;然後是克服執行上的難關。程序繁複一向是社會上一些反對開發郊野公園人士理據之一,這些人士說,開發郊野公園的流程實在太繁瑣了,所以乾脆不應該開發。如此說法完全是本末倒置。回歸初心,政府施政的本意,就是為市民謀福祉、為公眾謀利益。程序是為目的服務的,我們強調「以民為本」,不說成「程序為本」,孰輕孰重已經顯而易見。當程序繁複到阻礙社會發展,損害市民福祉的時候,我們就必須檢討、修正程序,而不是為了適應程序而綁手綁腳、罔顧民生。

香港曾經是富有創新能力的城市。21世紀是科技和創新的時代,講求效率、簡化行政、利民便民已成全球大趨勢。特區政府強調支持創新科技,殊不知制度創新是最重要的創新。當局必須檢討不合理的制度,不能容許保守僵化的「制度為本」「程序為本」成為發展阻力,而應根據實際情況作出必要的制度調整和程序簡化,為各項發展拆牆鬆綁。回到發展郊野公園邊陲用地本身,本港高樓價問題嚴重影響民生福祉,蠶食經濟競爭力,增加土地的短中長期供應刻不容緩,只要社會達成開發共識,當局必須坐言起行,以創新措施將程序簡化,讓「遠水」變成「及時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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