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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達環保訴求也須守法及顧後果

2017-12-22

中環摩天輪前日剛剛恢復對公眾開放,環保團體綠色和平十多名成員昨日就爬上摩天輪支架,試圖掛上巨型橫額,呼籲政府和社會關注塑膠污染問題。綠色和平的行為導致摩天輪未能開放,影響了正常的秩序,市民、遊客大受影響,大眾對此表示相當反感。香港是享有言論和表達自由的社會,環保團體並不缺乏表達訴求的場合和機會,但即使是再崇高的訴求,亦需要以守法、和平、理性的途徑來表達,絕不能為了吸引眼球而危害公眾秩序,否則只會適得其反,不但不能贏得公眾的支持,而且還要負上法律責任。

綠色和平的項目主任並不諱言,選擇在中環摩天輪掛布條,就是因為這裡是著名地標,希望傳遞訊息予市民、政府和企業,要解決嚴重的塑膠污染問題。至於選擇這個時機,則明顯是因為摩天輪剛剛恢復開放,並大幅調低票價,獲得大批市民和傳媒的目光關注,可以達到良好的宣傳效果。雖然行動負責人聲稱,他們無意影響摩天輪運作,亦不想威脅或造成人命傷亡。但從行動產生的後果來看,則未免顯得他們低估影響。首先,該行動造成摩天輪全天無法運作,由於該組織成員未能在上午11點摩天輪開放前爬下來,加上該行為已經涉嫌違法,警方不僅要將其拘捕,更要進行取證,管理公司亦要做安全檢查,根本不可能不影響摩天輪運作。其次,雖然他們聲稱受過專業訓練,但現場所見,他們不僅未能成功展示標語,並且過程中多次有攀山用的金屬扣從高處墮下,幸好沒有人被擊中,否則後果不堪設想。

重視環境保護,減少使用塑膠,其訴求無疑是高尚和正確的,但再好的訴求都必須用合法、合理的途徑來表達。極端的行為固然可以吸引眼球,但對社會傳遞的信息卻未必是正面的。昨日就有不少被他們阻礙的市民感到不滿和憤怒,甚至有人大叫「有膽跳落來」。到中環坐摩天輪的市民,不少是全家從很遠的地方過來,甚至有外地訪港的遊客專程來搭乘。試問,這些人來此的目的是旅遊和消遣,卻被迫睇環團分子「做騷」,無法享受坐摩天輪觀景的樂趣,將心比己,環保人士的做法是否顯得太自私呢?

香港社會素來崇尚言論自由、表達自由,但自由的底線是不能觸犯法律,不能危害他人的合法權益。涉事的19名環保團體人士昨日已被警方以涉嫌公眾妨擾罪拘捕。根據香港法例,這個罪名可大可小。如果只是一些騷擾他人的行為,例如隨處大小便、無理按動門鈴等,循《簡易程序治罪條例》最高只被判罰款500元及監禁3個月。但如果行為可能對他人生命或利益造成威脅或影響,而且令許多市民受影響,就可以引用普通法就妨擾罪提出刑事檢控,一經定罪會留下刑事案底,最高刑罰為入獄7年。因此,社會大眾都呼籲這些環保人士一定要遵守法律,不應為了追求「高尚理想」而不顧一切地製造轟動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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