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陽出庭情況。 網上圖片香港文匯報訊 據新華社報道,湖南省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昨日依法對被告謝陽被指控犯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擾亂法庭秩序罪一案一審公開宣判,認定謝陽犯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免予刑事處罰。謝陽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
法院經審理查明,謝陽長期受反華勢力滲透影響,逐漸形成推翻國家現行政治制度的思想。2012年以來,謝陽多次利用信息網絡發表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的言論,並通過炒作熱點案事件,攻擊憲法所確立的國家制度,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謝陽還多次赴境外參加反華勢力組織的各種培訓,與境內外意圖顛覆國家政權的人員串聯。
行為未造成嚴重社會危害
法院認為,謝陽以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為目的,通過在信息網絡上發表言論、炒作熱點案事件以及擾亂法庭秩序等方式,抹黑國家政權機關,攻擊憲法所確立的國家制度,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其行為已構成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公訴機關指控謝陽犯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指控罪名成立,但指控其所犯擾亂法庭秩序罪可不單獨定罪。法院同時認為,謝陽的行為雖已構成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但尚未造成嚴重社會危害,且謝陽歸案後認罪、悔罪。綜合全案,根據謝陽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以及所具有的坦白認罪的法定從輕處罰情節,依法可以免予刑事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