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3年起,內地銀行銀聯卡單卡單日在境外提取外幣現鈔限額等值5,000元人民幣,無全年限額要求。
■ 2008年,限額從等值5,000元人民幣提高到等值10,000元人民幣,無全年限額要求。
■ 2016年開始,增設年度限額,在每卡每日不超過等值10,000元人民幣外,每卡每年累計不得超過等值10萬元人民幣。
■ 2017年9月1日起,內地發卡金融機構向外匯局報送銀行卡在境外發生的全部提現和單筆等值1,000元人民幣以上的消費交易信息。
■ 2018年起,境內個人名下所有銀行卡(含附屬卡)合計每個自然年度不得超過等值10萬元人民幣。
香港文匯報記者海巖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