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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割地」謬論扭曲事實危言聳聽

2018-02-13

立法會「一地兩檢」條例草案委員會昨日召開首次會議,選出新民黨葉劉淑儀和民建聯張國鈞出任正副主席。高鐵「一地兩檢」已經完成「三步走」的前兩步,尤其是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關於「一地兩檢」合作安排的決定,具有一錘定音的作用,為落實「一地兩檢」提供合憲合法的法律依據。但反對派繼續以所謂「割地論」製造爭議,散播恐慌,完全罔顧法治倫理,扭曲事實,危言聳聽。希望議員認清民意,以務實態度審議通過《條例草案》,讓香港進入高鐵新時代。

在昨日的委員會上,多名反對派議員舊調重彈,繼續糾纏於所謂「割地」謬論,質疑「一地兩檢」缺乏法理依據,抹黑有關安排是「大石砸死蟹」,糾纏有沒有「Plan B」等問題。對於「一地兩檢」的法理依據,全國人大常委會去年底作出決定,確認「一地兩檢」符合憲法及基本法。正如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李飛所強調的,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一言九鼎」,不容質疑。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昨日再次強調,「內地口岸區」是租用協議下的安排,內地相關人員執法範圍嚴格限制在「內地口岸區」之內,對象只限高鐵乘客,與基本法第18條列明的全香港所有人適用並不相同。

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饒戈平曾指出,有人提到「一地兩檢」是「割地」,「這個概念本身就是一個很大的問題」,因為割讓只存在於國家之間,「說出這番話的人是忘記了香港的法律地位,忘記了香港和國家的關係」。更何況「一地兩檢」只是因應特定需要、在特定地方執行特定法律,與將內地法律納入基本法附件三全港實施性質完全不同,亦不可能出現藉機將內地法律全面實施到香港的做法。的確,首先在「一國兩制」下,香港也是中國的一部分,何來「割地」之說?其次,在「一地兩檢」安排下,香港的範圍並無改變, 「一地兩檢」要經過「三步走」的法律程序,證明「一地兩檢」不能隨便啟動,而是有嚴格的法律程序約束,香港只是租出特定的地域實施內地出入境管理法律,並不會影響香港高度自治。

反對派所謂「割地」論,妄稱「一地兩檢」的先例一開,將來人大常委會可以隨時下一個決定,把香港任意一個地方劃為內地管轄區,實施內地法例。這完全是偷換概念、製造恐慌。特區政府相關官員不厭其煩地解釋澄清,反對派充耳不聞,是聽不懂,還是「裝糊塗」,把簡單法律技術處理政治化,為阻撓「一地兩檢」製造障礙,公眾心知肚明。

多個民調清晰顯示,香港主流意見支持實施「一地兩檢」,發揮高鐵最大效益。反對派議員應以市民利益為重,以香港社會經濟發展為重,以務實理性態度審議並早日通過《條例草案》,令市民享受到高速、便捷、舒適的高鐵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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