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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嚴懲電騙 4台犯判囚16年半

2018-02-23

香港文匯報訊 據中通社報道,被關押在泰國呵叻省監獄的4名台灣電信詐騙犯,近期被法院判處16年半的重刑,以阻嚇跨境電信詐騙。

泰國警方去年9月22日於泰國東北部呵叻省逮捕3名台灣電騙車手,分別是張姓、楊姓和游姓女子,共起出34張金融提款卡和20本銀行存摺,同時還有20部手機供聯繫,在擴大調查後,逮捕另一名錡姓台灣疑犯,全部依組織犯罪、跨境詐騙和洗錢罪起訴。

台灣駐泰國代表處在春節前探視時,得知4人日前被呵叻省法院判處16年半的重刑,他們還有清萊省和彭世洛省的相關案件等待判決,預料合併刑期不輕。

泰國的電騙案日益猖狂,掌管國家安全的副總理巴維(Prawit Wongsuwan)已經下令各治安機關全力查緝,同時對跨境犯罪者建議從重量刑。被法院判處無期徒刑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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