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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領導人就職 將進行憲法宣誓

2018-03-12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劉凝哲 兩會報道)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沈春耀昨日表示,此次修改憲法,將憲法宣誓制度確定下來,是一種加強和提升。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一次會議將選舉和任命新一屆國家機構領導人員和組成人員,他們將首次在人民大會堂進行憲法宣誓。

憲法宣誓制度確立

沈春耀說,此次通過的憲法修正案共有21條,主要包括12個方面的內容。憲法修正案增加憲法宣誓條款,將憲法宣誓制度確定下來。沈春耀表示,實行憲法宣誓制度是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的重要舉措,目的是為教育和激勵國家工作人員忠於憲法,維護憲法,尊崇憲法,維護憲法權威。

2015年,全國人大常委會以立法形式作出了關於憲法宣誓的決定。兩年多來,全國各級國家機構的工作人員,正式就職時都進行憲法宣誓,包括由人大選舉和決定任命的國家工作人員,也包括「一府兩院」,即政府、法院、檢察院依法任命的工作人員。全國人大常委會也實行了這項制度,沈春耀本人在就任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一職時也曾進行憲法宣誓,他說「感到非常受教育」。

沈春耀表示,今年選舉和任命的新一屆國家機構領導人員和組成人員,將第一次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上進行憲法宣誓。日前,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宣誓誓詞進行修改,也是配合憲法宣誓制度的進一步加強和提升。他認為,此次憲法修正案將憲法宣誓制度確立下來,會對憲法的貫徹實施、弘揚憲法精神、增強憲法意識、增強憲法自信,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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