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尹妮)代表反對派參加立法會港島區補選的區諾軒,在選舉期間被揭發曾公然焚燒基本法及鼓吹包括「港獨」選項在內的「自決」,在當選後更一邊在立法會宣誓擁護基本法,一邊聘請「播獨」的「香港眾志」成員擔任其議員助理。一眾不滿區諾軒做法的市民昨日遊行到律政司遞信及到警察總部報案,批評區諾軒焚燒國徽此舉沒資格參選,要求律政司執法,守住香港法治的「尾門」。
「珍惜群組」召集人李璧而和30名成員昨晨在中環遮打花園出發。他們沿途高呼「(區諾軒)搞亂選舉,浪費公帑」及手持「假人假義,無法無天」等標語,步行至律政司及警察總部遞信。
李璧而:燒法辱國還叫效忠?
李璧而表示,特區政府人員或議員入職時,都需要宣誓效忠中央政府和特區政府,但區諾軒早前在中聯辦大樓門外,將印有國徽的基本法書面放大影印圖片焚燒,「這是效忠的表現嗎?」
她批評,區諾軒此舉是蓄意將踐踏國家、破壞及不尊重基本法的行為展示在眾人眼前,而在中聯辦門外做此事,更明顯嚴重踐踏國家的尊嚴。
她續說,根據《國旗及國徽條例》第七條,任何人公開及故意以焚燒毀損、塗劃、玷污、踐踏等方式侮辱國旗國徽,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罰5萬元及監禁3年:「區諾軒明顯犯法,還刻意展示侮辱性焚燒有國徽的基本法放大的影印圖片,他根本無資格參選!」
她質疑選舉主任失職,要求徹底查辦,又認為法庭是解決涉及法律問題的專業部門,把守香港治安尾門,市民能否安居樂業就全靠他們,但近年的多次審判的結果「令我們市民心寒」。她期望律政司執法,包括檢控區諾軒公然侮辱焚燒國徽及基本法罪。
「珍惜群組」將有關請願信遞予律政司職員,及後到警察總部遞信和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