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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哲權益獲充分保障

2018-04-12

香港文匯報訊 據中新社報道,國務院台辦昨日召開例行新聞發佈會,發言人馬曉光就所謂李明哲「發言權」「通訊權」遭剝奪、限制等近期受關注的兩岸社會議題作出回應。

有記者問,李淨瑜日前赴湖南探視李明哲,返台後稱丈夫在大陸服刑期間「發言」「通訊」等權利遭剝奪、限制,請問發言人對此有何評論?

外界質疑嚴重不實

馬曉光指出,據了解,該說法與實際情況嚴重不符。《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和司法部《犯罪會見通訊規定》等行政法規,對服刑人員的各項合法權利都有具體明確的規定。李明哲入監服刑以來,監獄管理部門嚴格依法依規保障其會見、通信、休息等各項權利。目前,李明哲身體和精神狀況良好。

2017年11月,李明哲被判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李明哲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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