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關係,尋求共同和平、自主統一
■ 同意尋求統一,執行以往曾同意的措施
■ 舉行高層會談,落實峰會協議
■ 在朝鮮開城共同開設聯絡辦事處
■ 在各方面加強合作與交流
■ 兩地紅十字會將展開磋商,討論人道主義問題
■ 執行2007年《10.4朝韓共同宣言》
合作減低軍事緊張
■ 停止一切敵意行為
■ 在西海(即黃海)「北方界線」附近,設立和平地帶
■ 兩地軍方舉行會談,改善交流
攜手合作,締造半島長遠和平
■ 同意不採取軍事行動
■ 同意削減軍費,以紓緩軍事緊張
■ 同意尋求「朝韓美」三方合談或「朝韓美中」四方會談,討論達成和平協議
■ 重申透過徹底無核化達至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