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化工廈政策自2010年實施,根據政府資料顯示,活化工廈共接獲248宗申請,至少有151幢工廈獲批作非工業用途,惟工廈過去所發生的火警,令外界關注活化工廈政策的可行性。而地政總署就工廈違反地契採取執行契約條款行動的個案數目亦有上升趨勢,由2015年的172宗增至去年的592宗。有立法會議員直指,活化工廈政策具可行性,最令人關注的,是執法部門是否有加強巡查執法,保障工廈使用者安全。
2010年4月,政府推出活化工廈措施,准許樓齡15年或以上工廈的業主可免補地價將整幢工廈改裝作非工業用途,惟工廈的消防危機引起外界關注。前年牛頭角道發生迷你倉大火後,同年政府於4月1日起停止接受活化工廈申請。去年8月,葵涌美適工廈又發生造成人命傷亡的茤苳囃窗A當時肇事樓層被發現一17個細單位出租,當時政府指要以新思維處理工廈用途問題,研究重新啟動活化工廈政策,並稱在符合消防安全的前提下,研究放寬低層工廈單位作非工業用途。
舊工廈缺消防水缸
工程師學會前會長朱沛坤認為,要改變舊工廈用途並不困難,因舊工廈的承重力大,可改變成其他用途,但在消防設備上則需留意。朱解釋,部分工廈建於1970年前,在消防規管上跟現在不同,例如在此年份前建成的工廈,不需設有消防水缸。若現在要在這類工廈加裝消防灑水系統,就要增設消防水缸,此舉可能要佔用一層或一層半樓層面積作改建。
立法會議員周浩鼎則直指,工廈在改變用途後,亦要關注安全性,而執法部門要加強巡邏,才可確保工廈使用者安全,「齯H鬗u廈違規食煙,真係唔可以坐視不理。」
違反地契執行行動年增
年份 個案數目
2017年 592
2016年 558
2015年 172
資料來源:地政總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