昂膛山人
大學頒授學位,是一件很嚴肅的事﹗
頒授學位,必須先行立法,然後嚴格按照法規去核實及通過,然後才可以頒發學位證書給予符合資格的學生。
雖然如此,但有時也會發生百密一疏的情況。
現在,且讓本山人向各位講述一次既嚴格但又輕鬆兼幽默的頒授榮譽法學博士學位的趣事﹗作為輕鬆的事實報道,(雖然已時隔多年,其實,假若不是事發多年,本山人也無膽在此公佈出來),目的是證明本文之標題之重要性﹗
話說本港一所著名而也可算是最具悠久歷史之一的高等學府;大約在上世紀七十年代(1978年),曾將一個榮譽法學博士學位頒發給一位極為優越的華裔學者--鄭斌博士。鄭斌教授是當時及當代航空法及太空法的首席權威﹗
鄭教授的學術領域是無垠的穹蒼;它是飛機、衛星、太空船等穿梭翱翔的碧虛天宇,也是大小列強爭執與糾紛的是非之境。鄭教授是少數出色學者﹗(本山人曾與中文大學前校長李卓敏博士獲悉他的一位親生弟弟也是此項學術的高人;但不是李校長另一位弟弟李卓皓,他曾獲兩次諾貝爾獎提名而因未發表理由而落選,但學術界評論則認為榮獲兩次提名比獲頒諾貝爾獎更為寶貴﹗)運用其卓識睿智,為此類紛亂的九霄,劃下了嚴格的規範和秩序﹗
鄭斌當時任職倫敦大學講座教授;倫敦大學也是鄭斌教授在二十八年前獲頒發博士學位的母校﹗不言而喻,鄭博士的著作是備受士林推崇的,特別是當時鄭教授所著作的《國際法庭採行之法律一般原則》及《國際航空法》兩書,更被譽為該科學術的經典。能當此種極為罕有學術的權威,當時也只僅有寥寥可數人中之一人而矣﹗
因此,該大學便頒授了「榮譽法學博士」學位給予鄭斌教授﹗這種頒授最高級榮譽博士學位是世界著名大學的例行公事之一﹗而鄭教授也樂意及同意接受了這項頒授﹗
可是當鄭教授回到英國之後,由於他本身是法律學者,很自然地便查閱該大學的法規。無意中竟然發現該大學尚未設有法律學系,於是他便寫了一封信給頒發這個榮譽法學博士學位給他的大學。
內容如何,因篇幅關係,且待本山人下周再向各位讀者報道為感,敬請留意本欄下周內容為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