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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護應有高度責任心 改革醫委會任重道遠

2018-05-01

一名少女去年在聯合醫院接受手術,被導管刺中動脈,引致血胸及中風,現時半身癱瘓。院方昨日發表檢討報告指稱,醫生做法合乎標準,沒有人為疏忽,家屬不接受醫院的解釋。醫療意外或事故,對病人及家屬造成極大痛苦,此次事件,院方結論是罕見的手術併發症,而非醫療事故,家屬乃至社會對這一結論明顯難以接受。醫療問題屬於高度專業的範疇,醫護人員需要以高度責任心診治、照顧病人,勿再出現治療變傷害的情況。事件再次讓社會關注改革醫委會的問題久拖無功,呼籲增加醫委會的透明度和問責性,徹底改變「醫醫相護」的陋習,提升對病人的保障。

經聯合醫院邀請的第三方專家評估少女的治療經過後,認為手術過程符合標準,主診醫生亦有逾20年經驗,形容其「放置導管的經驗是毋庸置疑」,刺穿動脈風險非常罕見,少於1%;院方將病人轉往伊利沙伯醫院接受進一步治療的安排,亦無延誤病人所接受的手術。此次事件只是十分罕見的手術併發症,不屬於醫療事故。

按照有關解釋,似乎事件純屬不可預測的醫療風險,病人中風只是「唔好彩」,碰上1%的機會,非醫護之過。病人家屬未能信服,認為仍有疑問院方未能解釋清楚,包括聯合醫院的醫生未能察覺少女動脈出血,但轉到伊利沙伯醫院後,該醫院的醫生立刻能診斷情況;聯合醫院醫生在手術前,向家人聲稱插導管的風險很低,但出事故後向傳媒聲稱是高風險。對少女造成的傷害難以挽回,但是院方在治療過程中真的沒有任何失誤,不需負任何責任?真的如專家所言,只是屬於少於1%機會的手術併發症?不論病人家屬及公眾對此解釋明顯存疑。

更令人難以接受的是,院方指外國預防類似事件的方法,聯合醫院都用了,「即使做了呢爣僧I亦有機會出現併發症。」這是否意味荂A院方完全不用從事件吸取教訓,未來即使類似事件重演,也是病人的不幸,仍與院方無關。

醫療是高度專業的服務,市民信賴醫生、醫院,把生命交給醫生、醫院處理。醫者父母心,醫護人員必須向市民高度負責,診治力求百分百安全,做到萬無一失;出現問題,更應認錯、負責,吸取教訓,亡羊補牢,更好地保護市民,而非把問題單純歸咎於意料不到的風險,留下造成嚴重事故的後患。

本港近年接連出現嚴重醫療事故,事後的處理多數難以令公眾信服。聯合醫院開漏藥給病人鄧桂思的事故,醫管局調查委員會批評涉事醫生警覺度不高,卻主動為醫生找理由,指因為「要看太多症」,亦不提如何處分醫生;九龍醫院的「紗布封喉」事故,調查7年多,最後不了了之。醫療事件層出不窮,但對醫護人員所承擔的責任卻不成比例,令病人家屬和公眾大失所望。

出了醫療事故要問責,涉事醫生要受處分,這是天公地道的事,也是防止同類事故重演的必要措施。本港醫療系統存在的弊病已到了非改革不可的地步。2016年引爆醫生上街抗爭的醫委會改革,終於在今年3月獲立法會三讀通過。但是此次通過的醫委會改革方案,被外界形容為只是「唔湯唔水」的改革。因為在政府不斷讓步之下,醫生團體控制醫委會一半席位的格局未有改變,外界擔心未能解決「醫醫相衛」問題。連食物及衛生局局長陳肇始也認同,改革醫委會刻不容緩;關注病人權益的社區組織協會則表示,醫委會應持續改革,以達至醫生對業外委員一比一,更公正獨立有效率處理投訴。

本港醫療系統改革任重道遠,需要下決心從根本上最大限度防止醫療事故,切實保障病人健康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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