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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用小米示範效應 推動香港創新發展

2018-05-04

智能手機公司小米昨日向香港港交所遞交上市申請,這是港交所實施「同股不同權」上市機制後,迎來的第一家申請上市的企業。小米估值預計超百億美元,可能成為近年來最大宗中國科技公司IPO,香港應善用小米來港上市的示範效應,加緊吸納內地及海外的新經濟企業來港上市,同時做好完善上市規則、加強信息披露、教育投資者認識新經濟,掀起香港對新經濟的關注,加強新舊經濟的合作,推動本港經濟發展。

小米去年收入1,146.2億元人民幣,市場預計小米的IPO規模或達到100億美元,創下阿里巴巴2014年上市以來規模最大的IPO,這也是香港第一次處理「同股不同權」企業的上市申請。據初步招股文件,公開發售前小米有6.88億股A類股份,35.52億股B類股份,A股持有人每股可投10票,B股持有人每股可投1票,小米創始人、董事長兼首席執行官雷軍在公司持股為31.4%,按「同股不同權」新規,上市之後雷軍將保持對公司的控制權。 預計小米在港上市之後,將發行中國存託憑證(CDR)。小米可能是在港上市後、在內地A股發行CDR的第一家企業。目前優秀科技公司已成為全球交易所競爭的稀缺資源,港交所「同股不同權」上市新規生效後即迎來小米IPO大單,對香港爭取新經濟企業上市具正面示範效應,香港應在監管與投資者教育上大膽創新,增強市場對香港成為新經濟上市平台的信心,吸納更多在美國等海外上市的中國企業,在內地A股發行CDR之外,也選擇香港作為第二上市之地,擴大香港金融創新優勢。

「同股不同權」新規生效後,香港面臨的金融監管挑戰隨之而至,當中包括審批新上市規則的解釋、對上市規則的諮詢、對新經濟企業的信息披露、熟悉新經濟上市審批人才的引入等。近期平安好醫生、小米等新經濟企業來港上市,進一步引起香港社會對新經濟的重視,香港應鼓勵這些企業為青年、投資者多辦講座活動,為港青提供工作和實習機會,同時促成香港工商界與其溝通合作,達成新舊經濟的合作。此次小米與長和集團合組全球策略聯盟,將小米產品引入長和旗下在全球各地的電訊和零售部門,就是合作的好開始。

對新經濟企業的上市監管,既涉及信息披露,也涉及投資者教育。小米創始人雷軍發佈了董事長公開信,詳述小米商業模式及未來將如何做,有助於投資者了解小米這類新經濟企業的商業模式和經營風險。香港應及時總結新經濟企業信息披露的良好做法,強化新經濟企業的信息披露要求,同時通過工作坊、講座等形式,加強投資者風險教育及對新經濟企業利好利空因素的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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