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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八仙塵爆奪15命 慘案禍首二審判5年

2018-05-09

香港文匯報訊 據中通社報道,台灣新北市八仙樂園2015年發生粉塵爆炸慘案造成15死多人輕重傷,事發當天的「彩色派對」活動主辦人呂忠吉因業務過失致死罪,一審判刑4年10月,昨日二審改判最高刑度5年,仍可上訴。

全案源於玩色創意公司2015年6月在八仙樂園舉辦「彩色派對」,活動尾聲發生粉塵爆炸意外,許多參與者身陷火海,體無完膚。士林地方法院一審認為,呂忠吉身為派對主辦人及現場總指揮,明知色粉有引發塵爆風險,卻疏未注意防範或對員工教育訓練,2016年4月26日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刑4年10月。

案件上訴台高院,法官細心調查傷者排汗功能、行動自由、容貌受損狀況。台高院最終撤銷原判,改判呂忠吉5年徒刑,並科罰金新台幣9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合議庭說明改判理由為,受傷人數認定增加,從原本的466人增加為471人,其中重傷358人、輕傷113人。審判長楊力進表示,本案就算課以法定最高刑5年,也恐情重法輕。建議另定較重法定刑。

當天出庭旁聽的受害者家屬受訪表示,判無期徒刑都不足以賠償15條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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