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高級法院庭審「杭州保姆縱火案」現場。 網上圖片香港文匯報訊 綜合澎湃新聞、中國青年報及央視網報道,「杭州保姆縱火案」再有新進展。浙江省高級法院昨日上午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莫煥晶縱火、盜竊(上訴)一案。一審被判處死刑的莫煥晶在陳述其上訴理由過程中表示認罪,但提出此案後果的發生不是其所想看到的。她辯稱首次接受訊問時未供認縱火事實是想回到現場和被害人溝通,因摔倒導致未能用水桶滅火。但是檢察員認為,根據現有證據,莫煥晶的縱火罪不構成自首。審判長當日宣佈將擇期宣判。
去年6月22日清晨,浙江杭州「藍色錢江公寓」2幢1單元1802室發生縱火案,該戶女主人朱小貞及其3個孩子遇難,保姆莫煥晶逃生,男主人林生斌當時不在家。後查明縱火者為莫煥晶。
二審庭審中,案發現場視頻首次公佈,現場火勢猛烈,濃煙滾滾,消防員在煙霧中搜救。
被告:因摔跤未成功撲火
二審法庭調查環節,莫煥晶在陳述其上訴理由過程中表示認罪。辯護人主要就莫煥晶到被害人家從事住家保姆的時間、與被害人一家的關係、縱火的動機、點火的方式和過程、事先有無撲火的準備、起火後有無滅火或救人的行為等情況進行發問。
莫煥晶承認縱火事實,辯稱與被害人一家相處甚好,其點火是因為當日凌晨賭博輸錢,想點小火再撲火試圖再次借錢,事先準備水桶,有試圖用水撲火但因緊張而摔跤未能成功、用鎯頭敲擊女孩房窗戶玻璃、電話報警、向保安求救、電話通知林生斌等行為。
檢方:晚於女戶主報警
檢察員主要就莫煥晶在警方首次訊問時為何未交代縱火行為、縱火及盜竊動機、個人欠債情況、何時開始賭博、一審認定的縱火及盜竊事實是否正確、案發前用手機搜索瀏覽點火內容相關的網頁、起火後為何沒有用水桶潑水滅火、為何報警時間晚於朱小貞的報警等進行訊問。
莫煥晶承認縱火罪行及一審認定的盜竊事實、2012年開始賭博、因為賭博輸錢產生盜竊念頭、不清楚債務情況,並辯稱首次接受訊問時未供認縱火事實是想回到現場和被害人溝通。
合議庭成員針對莫煥晶在縱火前手機所放位置進行詢問。另外,參與火災撲救的消防員、小區物業人員等多名證人出庭接受問詢。現場消防指揮官吳鋒作證指,滅火過程中水壓曾突然減少,消防方面曾3次向物業要求給消防泵加壓。
莫煥晶上訴狀主要內容
■ 一審認定莫煥晶用打火機點燃書本引燃客廳沙發、窗簾等易燃物品及火災發生後即逃至室外與事實不符;
■ 一審量刑時未考慮物業和警方、消防部門的責任;
■ 莫煥晶案發後在現場等候,第一次訊問即如實供述犯罪事實,有坦白情節;
■ 一審量刑畸重,請求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