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員檢走一批證物,包括一樽用作自殺的氦氣。香港文匯報記者鄧偉明 攝有資深社工表示,倫常慘劇發生前一般都有先兆,子女或親友應予留意,例如夫妻雙方可能持續出現激烈衝突,包括肢體接觸,甚至涉及「動刀動槍」,又或是無故殘害動物等,這時子女或親友必須介入,包括尋求社署協助,甚至報警等。
兩夫妻若不時出現激烈爭拗導致「同住難」,在可行情況應讓兩人暫時分開居住,好讓雙方情緒得以冷靜。
若兩夫妻感情真的到達無可挽回的地步,亦應考慮離婚,不要勉強繼續同住。
社工續指,倫常慘劇的發生往往是積壓了很多內在及外在因素,但觸發點住往可能只是極小的瑣事。故此,若子女察覺到父母關係緊張,並漸趨惡劣至難以應付,應盡快向專業人士包括向社署求助。■香港文匯報記者 劉友光、蕭景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