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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示基因改造 保障消費權益

2018-06-28
■基因改造食物勢不可擋,一早進入市民的日常生活中。 資料圖片■基因改造食物勢不可擋,一早進入市民的日常生活中。 資料圖片

公共衛生+今日香港 能源科技與環境

城市化日漸普及,農業發展逐漸式微,面對糧食需求有增無減的情況下,多國大力推展基因改造食物,透過提高農作物抗旱、抗寒及抗蟲等能力,以減少損耗,提高產量。雖然基因改造食物有效解決糧食問題,卻帶來潛在風險,例如可能對人體及自然生態構成影響。

面對勢不可擋的基因改造食物,多國或地區已制定強制標籤法例,讓消費者自行選擇是否承受風險,但香港卻遲遲未為強制標籤立法,對於關注食物健康的消費者而言,稍欠保障。 ■青松侯寶垣中學通識科副主任李文靖

【新聞背景】多地早制定強制標籤

基因改造食物已於多年前開始進入各地市場,不少國家及地區已就基因改造食物提出強制標籤法例。

歐盟、韓國、澳洲、新西蘭均已在2001年或以前規定基改食品均要強制標籤,而日本、內地及台灣則在其後要求指定食品倘經過基改,也必須強制標籤。

強制標籤制可有效為消費者提供指引,亦為不同健康需要人士提供選購參考,消費者可自行選擇是否購買基因改造產品,同時亦為食品安全提供追溯根源。

特區政府應急起直追

然而,香港現時實行自願性基因改造食物標籤制度(《基因改造食物自願標籤指引》),主要是鼓勵業界就基因改造食物提出正面標籤及反面標籤。前者例子如:「大豆」(基因改造);後者例子如:「不含基因改造成分」。由於指引只屬「建議性質」,故此未有法律效力,商家可以自由選擇是否跟隨。

有意見認為,基因改造食物已為大勢所趨,主要食材如番茄、黃豆、粟米及果仁等基因改造情況十分普遍,食材亦被用作飼料飼養牲畜。在直接和間接的影響下,香港政府應仿效其他地區,強制推出基因改造食物標籤制度,保障公共衛生安全,並為消費者提供適宜的食物安全資訊。

概念鏈接

基因改造食物:利用生物技術,將某些生物的基因轉移到其他物種中,以改變物種原有的特性,如形狀、顏色、營養等。

基因改造食物標籤:利用標籤方法令市民得悉該食物/產品是否經過基因改造,現時香港的標籤制度為自願性質,當中分為正面標籤和反面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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