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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師學會:車場建屋技術可行

2018-07-04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日前表示,初步選址荔枝角一幅停車場用地,計劃在其上蓋興建過渡性房屋,提供約200個單位。建築師學會會長陳沐文表示,初步相信技術上可行,估計每個單位的成本約為50萬元。

陳沐文昨日在電台節目上說,不少短期租約土地在未作規劃前,都會用作停車場,這些土地可以有更好的利用,而政府的計劃是試圖保留原有停車場功能,並提供一定數量的過渡性房屋。

他表示,初步探討後認為政府的建議在技術上可行,「這種形式不是第一天出現,(上世紀)70年代有些樓是首層停車,上面建屋,但多是混凝土結構。」而考慮到今次是短期租約用地,日後亦可能拆卸,搬到其他地區再使用,上蓋可考慮採用鋼結構以節省工期。

陳沐文指,鋼結構本身沒有限制,但建得愈高地基要愈堅固,若要快速建成,地基需要使用簡單做法,估計興建4層至5層較為合適,否則建造期太長,使用年期愈短,效益就愈少。

他又說,在臨時停車場的上蓋興建過渡性房屋,需要考慮造價問題,估計每個單位的成本約為50萬元,主要用於興建結構柱、增加地基等。

陳沐文補充,在停車場興建上蓋及住宅,一定會有結構柱和人車分流措施等佔用車道和泊位,估計泊車位會減少20%至25%,需要從規劃角度長遠解決。

他指過渡性房屋需要顧及消防安全,考慮火警時疏散住客,因此樓板結構和疏散梯需要使用防火材料,以確保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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