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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財政將增支全國性公衛

2018-08-14
■國務院近日發佈文件指出,以全國性或跨區域的公共衛生服務為重點,適度加強中央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圖為市民在醫院排隊取藥。 資料圖片■國務院近日發佈文件指出,以全國性或跨區域的公共衛生服務為重點,適度加強中央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圖為市民在醫院排隊取藥。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 據新華社報道,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醫療衛生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以下簡稱《方案》),自2019年1月1日起實施。《方案》指出,以全國性或跨區域的公共衛生服務為重點,適度加強中央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

明確事權支出責任劃分

《方案》指出,要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按照加快建立現代財政制度,建立權責清晰、財力協調、區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財政關係的要求,科學界定中央與地方權責,堅持把人民健康放在優先發展的戰略地位,大力支持實施健康中國戰略,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促進生育政策和相關經濟社會政策配套銜接,努力為人民群眾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務,推動建立醫療衛生領域可持續的投入保障長效機制並平穩運行。

《方案》提出,要堅持政府主導,促進人人公平享有;遵循規律,適度強化中央權責;問題導向,統籌兼顧突出重點;積極穩妥,分類施策扎實推進等原則。通過改革,形成中央領導、權責清晰、依法規範、運轉高效的醫療衛生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模式,提高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供給效率和水平。

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方案》明確,從公共衛生、醫療保障、計劃生育、能力建設4個方面劃分醫療衛生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對現行劃分較為科學合理且行之有效的事項,予以確認;對現行劃分不盡合理且改革條件成熟的事項,進行改革調整;對改革條件尚不具備的事項,暫時延續現行劃分格局,並根據相關領域體制機制改革進展情況及時作相應調整。以全國性或跨區域的公共衛生服務為重點,適度加強中央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屬於中央與地方共同財政事權的,由中央統一制定國家基礎標準或提出原則要求;統籌推進項目優化整合,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方案》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協同推進相關改革,完善省以下分擔機制,強化支出責任落實,修訂完善規章制度,確保改革順利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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