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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判工獲約滿金 打風上班「工半」

2018-10-11
■施政報告建議,為政府外判工提供約滿酬金。 資料圖片■施政報告建議,為政府外判工提供約滿酬金。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聶曉輝)政府「價低者得」的外判制度屢被勞工界批評是「帶頭剝削」,多次要求改革以改善勞工待遇。施政報告提出一系列政府服務合約的非技術員工的待遇和勞工權益改善建議,包括將標書的技術與價格比重由三比七改為至少五比五,同時向僱員提供約滿酬金,並向於八號或以上風球下仍需工作的僱員支付至少「工半」薪金。上述措施將適用於明年4月1日或以後招標的相關政府服務合約。

林鄭月娥昨日發表施政報告指出,政府服務承辦商的員工也是提供政府服務的重要人力資源,她早前在禮賓府與逾百名工人會面並聆聽他們和承辦商的意見,勞工及福利局局長成立的跨部門工作小組已完成檢討政府服務合約的非技術員工的待遇和勞工權益。

招標技術比重須達半

現行政府外判合約評審標書的評分制度下,技術與價格所佔比重為三比七,隧道服務等技術要求較高的工種則為四比六。政府消息指出,政府建議將技術所佔比重至少增至五成,而技術之下的工資水平所佔評分由現時約8分至10分不等,劃一定為至少25分(連同其他項目,100分為滿分)。

施政報告同時建議改善非技術員工的僱傭福利,包括規定承辦商必須向服務滿一年的僱員,於約滿或合約終止時向他們提供6%工資的約滿酬金;將以往服務滿3個月才可享有薪法定假期的規定降為1個月;及向於八號或以上風球下仍需工作的僱員支付至少相當於150%日薪的薪金;及鼓勵採購部門在運作情況許可下採用為期至少3年的服務合約,以減少出現外判員工服務滿一兩年便可能遭遣散的情況。

根據政府最新資料,今年1月單是食環署、康文署、房屋署及政府產業署四大聘用最多外判員工的部門,已合共聘用37,299名由承辦商僱用的非技術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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