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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動廣告車 違泊無王管

2018-11-21
■交通督導員未有驅趕中成藥廣告車離開。■交通督導員未有驅趕中成藥廣告車離開。

全港僅三車獲許可 抄牌罰款當交租

流動廣告車無王管!每逢周末假日,不少商業廣告車在鬧市違泊作推廣活動,有的經改裝設有大熒幕、喇叭、工作室,甚至有專人「睇水」,惟這類廣告車原來是無王管。根據法例,運輸署只會就作非商業用途的「廣告車輛」發出許可證;今年截至本月13日,全港僅三部車獲發許可證。本報記者日前就直擊多輛廣告車在太子、尖沙咀及銅鑼灣違泊作宣傳活動,曾有交通督導員更沒執法抄牌。由於曾有廣告車發生自焚意外,有立法會議員認為,當局應堵塞漏洞,為商業廣告車設發牌機制監管。■圖 / 文﹕香港文匯報專題組

根據《道路交通條例》,如車輛用於展示廣告,而未獲運輸署署長發出許可證屬違法。如屬首次被定罪,可處罰款5,000元及監禁3個月。不過,運輸署署長只會就用作非商業用途的廣告車輛發出許可證,並要求持證人在擋風玻璃展示許可證;在2017年及今年截至本月13日,分別僅兩部及三部車獲發許可證。

由於至今商業廣告車仍沒有部門發牌監管,故在周末假日違泊亂象處處,即使被抄牌,也只是罰款當交租。

旺區停泊禁區 司機車尾「睇水」

記者日前在周六及周日到太子、尖沙咀及銅鑼灣一帶巡視,發現太子西洋菜南街及水渠道、銅鑼灣恩平道及尖沙咀海防道,均是商業廣告車的停泊熱點。這三個地點雖然大部分時間不准停泊,但因人流多,推銷員亦懶理,繼續宣傳產品及服務,有司機則坐在司機位或站在車尾「睇水」。

在尖沙咀海防道,共有三輛廣告車停泊在禁止泊車的區域內,包括兩部分別為中成藥及美容中心宣傳的中型貨車,以及一部掛上臨時車牌,替商場推廣的小型客貨車。

兩部中型貨車疑曾改裝,貨斗加裝抽氣扇,車尾設有樓梯,其中一部車更安裝大熒幕播放廣告,數名職員向途人派發贈品,並有一名男子疑在車尾「睇水」,以防被警員抄牌。一名職員說:「我]多數會鬗H流旺]方派,派晒就會走。」記者在場期間,目擊有交通督導員驅趕上址違泊的私家車,惟對該輛廣告車視而不見,未有驅趕離開。

至於銅鑼灣鄰近希慎廣場的恩平道,亦停泊一輛健身中心的廣告車,推介途人做會員。其間有交通督導員向車上職員查問,並發出告票,惟在1小時後,該輛車依舊在同一位置。

在太子西洋菜南街近聯合廣場的馬路,亦停泊兩部中型貨車,分別推廣樓盤及二手貨品買賣服務,車輛同疑經改裝。該處交通繁忙,但相關人員未有理會只忙於宣傳;而附近水渠道也泊了另兩部廣告車。

容海恩促發牌規管

立法會議員容海恩表示,商業廣告車會阻塞交通,但它們沒有牌照監管,對市民非常危險,「萬一出魖ヾA究竟由邊個負責呢?」她認為,除加強執法外,當局應堵塞漏洞,設立發牌機制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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