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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之言:車輛擅改用途 投保人或被究

2018-12-02

對於青衣長青公路5死32傷嚴重車禍中,肇事旅遊巴未領有僱員服務批註,車禍發生時有乘客疑無扣好安全帶被拋出當場死亡。究竟出現這兩種情G下,死傷者的保險賠償會否受影響?

國際專業保險諮詢協會會長羅少雄接受香港文匯報查詢時表示,購買保險時保單列明需要填寫車輛用途,如酒店服務、學生服務或僱員服務,需要一一清楚交代,因不同類型用途車輛有不同風險,會影響保險公司評估保費金額。如果車輛更改用途須通知保險公司,再作評估及調整保費。

對於車禍中肇事旅遊巴涉嫌違例問題,羅指一般情G下,發生嚴重車禍釀成人命傷亡,保險公司也會先作出有關賠償處理,事後再根據肇事車輛違例問題,向車主或投保人追究相關責任。

不影響旅巴乘客索償

至於乘客無佩戴安全帶會否影響保險賠償,羅少雄稱需要視乎不同車輛而定,如果是法例規定乘客必須佩戴安全帶的私家車、公共小巴或的士,若乘客沒有佩戴安全帶發生車禍受傷,保險公司便會按情況需要乘客負上部分責任,賠償金額會受到影響。

但在前日發生的車禍中,肇事的旅遊巴非法例規定乘客必須佩戴安全帶,故他認為死傷者不會因有否佩戴安全帶問題影響賠償。

羅少雄忠告,發生車禍時最重要是保命,是否法例規定必須佩戴或會否影響賠償金額的問題仍屬其次,呼籲市民無論是否法例規定,有安全帶的座椅便應使用安全帶,以保障自身安全。羅再次呼籲政府應盡快就旅遊巴乘客必須佩戴安全帶立法,以減少同類車輛發生交通意外時所造成的傷亡。

■香港文匯報記者 蕭景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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