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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派莫再惡意糾纏UGL事件

2018-12-13

廉政公署已就前特首梁振英及立法會議員周浩鼎,被指稱涉嫌觸犯貪污以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行的投訴完成調查。律政司在考慮廉署提交的調查報告及相關資料後,認為沒有足夠證據對梁振英和周浩鼎提出檢控。UGL事件歷經多年調查,包括英國等海外和本港的執法機關都認為個案不值得調查,足以還梁振英先生清白。一段時間以來,少數別有用心之人,惡意糾纏事件,刻意攻擊梁振英、打擊管治威信,以增加自己的政治資本。這種行為不僅浪費公帑,更傷害香港廉潔形象。反對派的狙擊炒作,應該畫上句號了。

香港是法治之區,包括特首在內,任何人都無凌駕法律之上的權利,亦受到法律的公平對待,執法機構的調查起訴必須建基於扎實的事實證據。UGL事件,廉署依法作出詳細調查收集證據,交給律政司審核,得出證據不足以起訴的法律意見,並依程序把調查結果呈交獨立的「審查貪污舉報諮詢委員會」審閱,委員會亦同意廉署無須作進一步調查,然後調查完結。有關調查公平、公正、公開,顯示廉署辦案不偏不倚,律政司亦根據廉署的調查結果作出不予檢控的決定。梁振英並沒有因為前特首或現任全國政協副主席的身份而獲得特別對待。

UGL事件早在2014年已曝光,至今沒有任何證據證明當中存在違法行為,澳洲、英國的執法機構已明確表示不會跟進事件。英國金融行為監管局(FCA)和嚴重詐騙調查局(SFO)先後表明不會有行動。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曾去信英國國家打擊犯罪調查局(National Crime Agency, NCA),要求追查事件。今年9月8日英國NCA回覆信指「不繼續調查」。事件擾攘多年,海外和本港的執法機構都不追究,足以證明反對派炒作UGL事件,經不起法律和事實的考驗。 

另外,與事件有關的澳洲UGL董事局、英國戴德梁行、戴德梁行的大股東、小股東、董事局、核數師、律師,以及戴德梁行的債權銀行等各方,均無對梁振英提出法律訴訟。如果梁振英同UGL簽訂離職協議真的有問題,其他地方的執法機構一早採取法律行動,不用等本港反對派越洋告狀。事實如律政司的結論所指,梁振英在事件中並無利益衝突。

反對派中一些人不斷對事件添油加醋,目的是為打擊梁振英,繼而打擊特區政府及中央政府的威信,從而獲取一己的政治利益。反對派一方面利用立法會的平台,即使拿不出任何證據,重複表演無聊的政治騷,咬住梁振英不放,抹黑特區政府,以換來輿論的關注;另一方面,明知不可能有他們想要的結果,反對派仍濫用納稅人的血汗錢,周遊列國去「告狀」。反對派糾纏UGL事件,浪費議會時間和資源,延續造成政爭、撕裂社會的惡習,只會令市民越來越反感。

政爭太盛,累港久矣。如今本港人心思穩思發展,厭倦政爭。廉署和律政司都認定,無足夠證據檢控梁振英和周浩鼎,按照尊重法治精神的原則,林卓廷等反對派應尊重廉署及律政司的調查及決定,莫再惡意糾纏,讓事件告一段落,令社會放棄無謂政爭,集中精力謀發展、促民生,造福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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