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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集中採購 11市列試點

2019-01-18
■《國家組織藥品集中採購和使用試點方案》昨日正式印發。該方案將北京、天津、上海等11個城市列為試點。圖為北京一名醫務人員在藥房為取藥者發藥。    資料圖片■《國家組織藥品集中採購和使用試點方案》昨日正式印發。該方案將北京、天津、上海等11個城市列為試點。圖為北京一名醫務人員在藥房為取藥者發藥。 資料圖片

按當地公立醫院年總用量六七成估算 以量換價成本勁減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劉凝哲 北京報道)《國家組織藥品集中採購和使用試點方案》(簡稱《方案》)昨日正式印發。國家醫療保障局在國務院新聞辦的吹風會上表示,將在北京、天津、上海等11個城市(見表)展開試點,這些城市用藥量約佔內地的30%。在試點中,將按當地所有公立醫院機構年度藥品總用量的60%至70%估算採購總量,形成藥品集中採購價格。同時,官方強調,藥企須依法依規生產,對低價中標後生產低質甚至劣質藥品危害公共健康的情況,將堅決打擊毫不留情。

對於國家組織藥品集中採購試點,國家醫保局副局長陳金甫表示,其目的是堅持問題導向,茪O解決藥品招採領域的突出問題。第一,通過改革機制的轉換擠出水分,有效實現藥品降價。第二,通過量價掛u,完善招採機制,解決招採領域一些不規範的行為,消除招採領域的體制障礙,淨化行業生態,減少不必要費用。第三,支持引導醫療機構規範用藥、優化用藥的結構,提升用藥的診療水平,促進公立醫療機構改革。第四,探索完善藥品的招採機制和以市場為主導的藥品價格形成機制。

防止不顧質量唯低價中標

據介紹,試點將有四方面措施:一是帶量採購,以量換價;二是招採合一,保證使用。通過招標、議價、談判等不同形式確定的集中採購品種,試點地區公立醫療機構應優先使用,確保一年內完成合同用量;三是確保質量,保障供應,嚴格執行質量入圍標準和供應入圍標準,有效防止不顧質量的唯低價中標;四是保證回款,降低交易成本,嚴查醫療機構不按時結算藥款問題,有條件的城市可試點醫保直接結算。

中選藥品均價降幅52%

國家醫保局表示,去年底國家試點已正式公佈中選藥品結果,在遴選的31種藥品中,25個集中採購成功,成功率81%。其中22個仿製藥中選,佔88%,採購額將從原來的40%上升至97%,實現優質仿製藥對原研藥(原創性新藥)的替代。與2017年同種藥品最低採購價相比,中選藥品價格平均降幅52%,這將明顯降低群眾藥費負擔,有效緩解「看病貴」問題,也能有效提高醫保基金使用效率,並支持更多救急救命藥品納入醫保目錄,提高保障覆蓋面和水平。

11市列試點

北京 天津 上海 重慶 瀋陽 大連 廈門 廣州 深圳 成都 西安

藥品集中採購使用試點方案摘要

■ 11個城市開展試點工作。

■ 從通過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的仿製藥對應的通用名藥品中遴選試點品種。

■ 按試點公立醫院年度藥品總用量的60%至70%估算採購總量。

■ 相關醫院據上述集中採購價與藥廠簽訂帶量購銷合同。

■ 相關醫院應優先使用中選藥品,確保一年內完成合同用量。

資料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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