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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者:突襲式罷工浪費社會成本

2019-02-09

香港文匯報訊 據中央社報道,台灣中華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機師罷工,台北市、台中市和高雄市旅行商業同業公會昨日發出聯合聲明表示,強烈譴責突襲式罷工,尤其選在春節期間發動罷工浪費龐大社會成本,造成民眾極大不便,衍生滯留種種後續問題,工會應事先預告,讓社會大眾能有因應。

此外,台交通主管部門觀光局表示,旅客因華航罷工無法依原定行程返台所生滯留費用應由旅行社負擔,不得向旅客收取,旅行社應妥適安排旅客轉搭其他航班返台。

不過,台北市、台中市和高雄市旅行商業同業公會聲明表示,航空公司罷工事件不可歸責於旅行業,旅行社願善盡協助義務安排旅客返台,但無法認同主管機關要求旅行社負擔旅客因罷工產生滯留費用,期望主管機關勿過度解釋契約條文,協助業者處理問題,讓滯留旅客順利返台;如果無善意回應,將聯合全台旅行業者陳情抗爭。

聲明指出,華航是台灣指標性社會企業,應善盡社會責任,全權負責罷工造成旅客及團體退票、住宿、餐食及地面交通,及延後出發、滯留外地、轉搭他航等衍生性費用,並提妥善補償辦法,也呼籲當局積極介入處理,促成罷工及早落幕,對民眾的影響才能降到最低。

消基會:應有合理預告期

台灣消基會也表示,罷工雖是法律賦予勞工的權利,但當局仍應針對大眾運輸事業的勞工罷工權,規定7天到10天合理預告期,以保護消費者權益。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發佈新聞稿表示,目前處於春節假期旅運量尖峰時刻,各航空公司機位大多滿載,罷工行動如果未妥善處理,除影響旅客無法搭機,還包括上萬名出遊民眾將面臨無法如期返台窘境。

消基會說,也應規定這些事業單位對預先購票的消費者因罷工而遭遇損害的,應給予適當補償或賠償等,兼顧勞工與消費者權益。

消基會表示,罷工是航空公司可預見情事,航空公司也應對這次罷工造成的影響,與旅行社共同負起過失責任。旅行社對團體旅客應按比例賠償旅遊費用(最高可賠償到100%),個人旅客也可向華航請求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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