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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售電子煙 保護年輕人

2019-02-14

政府建議修例全面禁止電子煙、加熱煙等產品,規定入口、製造、銷售、分發及宣傳電子煙都屬違法,最高可判監6個月及罰款5萬元。雖然社會上對規管還是禁售電子煙有不同意見,但基於電子煙同樣危害健康,且有「戒煙替代產品」、代表新潮等的說法,很易誤導年輕人吸食,全面禁售電子煙確有必要。唯有如此,才能杜絕新吸煙產品對市民、尤其是年輕人的傷害,防患於未然,確保多年來的控煙成果。

電子煙、加熱煙近年悄然興起,醫學界、教育界早已強烈要求全面禁止。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去年在《施政報告》宣佈,為了保障兒童和青少年健康,將全面禁止電子煙、加熱煙、草本煙等吸煙產品的入口、製造、銷售、分發及宣傳。

電子煙的問題,首先是有誤導之嫌。不少煙商標榜電子煙「味道不如傳統煙濃、煙霧較少」,將其美化為健康的「戒煙神器」,令煙民誤以為電子煙有助戒煙,甚至較為健康。其次,電子煙較普通煙草產品對年輕人的禍害更大。煙商推出水果味、糖果味的電子煙,明顯就是為了吸引年輕人及女性消費者。吸煙與健康委員會三年前訪問逾千名小二至小四學生,發現2.9% 曾使用電子煙,一年後再做同類調查,比率已經上升至4.5%,按年大升55%,反映年輕人吸食電子煙的趨勢不容忽視。東華三院戒煙綜合服務中心的數據指,去年因吸食新型煙草產品求助的人數佔整體的5%,當中25至45歲求助者佔超過一半,最年輕只有22歲。

事實上,電子煙對人體的傷害,不比傳統煙草小。食物及衛生局及衛生署提交的《2019 年吸煙(公眾衛生) (修訂)條例草案》文件顯示,電子煙大多含有刺激物丙二醇,人體吸入後會引發呼吸系統疾病,例如哮喘及其他肺部炎症;吸用含有尼古丁的電子煙亦會令人上癮,增加患心血管疾病的風險。另外,有研究發現,經常吸食電子煙的成年人,從電子煙裝置吸入的尼古丁量,相當於經可燃煙草捲煙吸入的尼古丁量。

吸煙危害健康,增加醫療系統負擔,社會成本巨大,這是眾所周知的道理,反吸煙不能開倒車,電子煙不能因為披上電子的「外衣」而得到豁免。上世紀80年代以來,香港的反吸煙甚為成功,吸煙人口比例已由1982 年的23.3%下降至近年的10%。

世界各地對電子煙的規管則寬嚴不一,歐美相對寬鬆,新加坡、阿根廷、巴西、泰國等20多國則禁售。從保護青少年不受誤導、遠離煙草禍害的大原則考慮,本港禁售電子煙理所當然,值得社會各界支持。政府應繼續多管齊下鼓勵煙民戒煙,包括增加煙草稅、打擊私煙、宣傳教育及提供免費戒煙服務,協助市民建立健康的生活習慣,打造「無煙香港」的清新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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