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眾志」成員昨日到政府總部反對修改逃犯條例,其間有人衝入政總東翼地下大堂內靜坐,更衝撞保安員,導致一名女保安人員受傷。「眾志」成員目無法紀,重演「佔領政總」鬧劇,正正暴露放生黃之鋒、縱容違法暴力的後果。當局必須依法追究「眾志」成員的刑責,以彰顯法治公義並起阻嚇之效,防止違法暴力氾濫成災。
近年社會每逢有爭議性事件,不論是政治還是社會民生議題,都有一些人不是以理服人,而是訴諸暴力、擾亂秩序,肆意引發警民衝突,導致社會紛亂。「香港眾志」正是這股歪風的重要源頭。黃之鋒、羅冠聰及周永康三人在2014年非法「佔中」前夕,突然衝擊政府總部,打出非法「佔中」的第一擊,成為令香港陷入79日無法無天的半癱瘓狀態的前奏。
後來,黃之鋒等3人一度被判非法集結罪成,更在上訴庭改判入獄6至8個月。但三人終極上訴刑期「得直」,獲維持判社會服務令或緩刑。判罰太輕,難以發揮阻嚇作用,衝擊政府總部幾乎毫無代價,法律也約束不到衝擊的暴力行為,難怪「香港眾志」成員仿效黃之鋒,對政府不開放總部以作示威之地的禁令和慣例視若無睹,反以衝擊、佔領為能事,藉以博出位、吸眼球。
日前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在出席離島區議會後,交代《逃犯條例》的最新進展,黃之鋒等數名「香港眾志」頭目聞風而至,在李家超身後一直高舉反對修例的標語,更兩度企圖阻止李家超離去,並與在場警員發生衝突,造成混亂。「香港眾志」成員違法一再被放過,以至暴力行為愈演愈烈,越來越放肆。另外,當年煽動違法「佔中」的搞手,至今仍逍遙法外,「違法達義、公民抗命」的歪理仍有市場,繼續荼毒青年學生,也是違法暴力事件層出不窮的根本原因。
香港有高度言論自由、遊行示威的自由,但香港是法治社會,表達意見必須合法、和平、理性。違法表達意見,就算一時逃過懲罰,但「遲早要還」,最終還是會受到應有制裁。近年來,包括梁天琦在內,不少參與違法「佔中」、旺角暴亂的年輕人因違法暴力而鋃鐺入獄,人生蒙上污點;有理工大學的學生,因為禁錮、羞辱副校長及學務長,被勒令退學及終生不獲錄取,斷送大好前途。
「香港眾志」暴力衝擊政總的歪風絕不可長,政府必須依法追究到底,該檢控就檢控。終審法院有關黃之鋒衝擊政總案的判詞明確指出,有關衝擊行為並不是和平,而暴力非法集結亦不會被寬容。儘管黃之鋒三人提出刑期上訴「得直」,但有關原則將會沿用在之後的判決中。政府應通過法律途徑,撥亂反正,遏止違法暴力,警醒其他人不要以身試法,讓社會重在法治正軌上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