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岑健樂)自願醫保計劃有政府監管,又有得扣稅,的確有一定吸引力,已有醫保的市民應否轉保或繼續保留現有保險?根據市場人士分析,已有醫保的市民需仔細檢視自己的情況,因為自願醫保也只是保「未知的」已有疾病,相反原有私人保單會繼續承保「已知的」已有疾病,因此建議已有一份或多份個人醫保的人,尤其是保單內已受保該「已知的」已有疾病的,就不宜因貪圖稅務優惠而貿然轉保,尤其是長期病患或危疾人士須留意。
長期病患留舊單更佳
自願醫保與市場上其他醫保一樣,只保「未知的」已有疾病,對「已知的」疾病還是要核保-即申報已有病歷。故此,已有醫保的市民轉保前,需仔細檢視自己的情況。首先,現時市場上的醫療保險大都不承保投保前已有的疾病。相反,若在受保期間確診,同一份保單則可能會繼續承保該疾病。其中,若市民買了一份或多份個人醫保,其後不幸確診患上新症(尤其是長期病患)或者危疾的市民,更不宜因稅務優惠而貿然轉保,否則到時可能會出現最壞情況-即新舊兩份報單都不受保,可謂「贏粒糖輸間廠」,代價慘重。
不過值得注意是,並非轉至新保單就一定要核保。自願醫保計劃規定,市民在登記參與自願醫保後,保險公司需要提供一次機會,讓現有投保人選擇是否將現有保單轉至自願醫保計劃的認可產品。換言之,投保人有可能不需要重新核保。所以已買個人醫保的市民,應留意不同保險公司最新公佈的轉保安排。
「標準」難補足醫藥費
另外,市民在決定轉保前應考慮自願醫保的保障金額是否足夠,因根據政府已公佈的資料,「標準計劃」的承保項目的保障金額有機會不足以支付全部費用。以白內障手術為例,此手術屬於「中型手術」,一般私院或私家診所收費介乎20,000元至40,000元,但標準計劃下的保單賠償限額只有12,000元,餘額仍需要由自己支付。
若認為「標準計劃」的保額不足,市民亦可考慮「靈活計劃」下的醫保產品,但保費可能會比標準計劃高出不少,故現時已購買更高保障的個人醫保的市民,不一定需要轉保,反而可保留現有保險。因此,市民轉保前大家不妨「貨比三家」,再決定哪些保單最適合自己,為自己的健康與財務安排作出最好的預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