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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須有法律處理涉台刑案

2019-04-16
■李家超表示,希望先做一些準備工作。  香港文匯報記者易秉權 攝■李家超表示,希望先做一些準備工作。 香港文匯報記者易秉權 攝

港男疑在台殺人或更早獲釋 冀經「協進會」「策進會」平台做商討準備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郭天琪、鄭治祖)反對派持續阻撓《逃犯條例》的修訂,政務司司長張建宗昨日強調,特區政府提出移交逃犯的新安排是要堵塞法律漏洞,彰顯公義,令香港不要成為「逃犯天堂」。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則表示,希望通過港台經濟文化合作協進會和台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的平台,與台灣在互相尊重、只談個案、不談其他任何與個案無關的事情下,先做一些準備工作,去商討應該如何處理台灣殺人案。就涉案港男或能更早獲釋,李家超表示會尊重法庭裁決,但無論如何,香港都需要有法律去處理有關疑犯需要面對在台灣殺人的法律制裁。

張建宗昨日在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上表示,政府提出修例建議,是要堵塞法律漏洞,彰顯公義,令香港不要成為「逃犯天堂」。他並不認同反對派所謂修例會影響新聞和言論自由,認為議員應該看事實,香港無新聞審查,政府亦無干預任何傳媒機構操作。他指出,香港有80多家外國傳媒運作,一直發揮活躍的監察角色。

李家超盼先做前期工作

李家超昨日在另一公開活動後表示,希望通過港台經濟文化合作協進會和台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的平台,雙方在互相尊重、只談個案、不談其他任何與個案無關的事情下,先做一些準備工作,「當我們在立法會審議完法案之後,如果法例真的獲得通過,我們就有一個法律去處理實際台方要求的司法互助和移送逃犯去面對在台灣的法律制裁,這是我們必須要做的。」

被問及涉案港男或會更早獲釋,李家超表示尊重法庭對於有關案件的裁決,相信案件反映修例的急切性,如果能在疑犯仍在扣押期間修例當然最理想,但無論判決是如何,現實是香港目前還是沒有法律處理有關案件的疑犯移交,始終都要有一個法律去處理。

他重申,修例是要處理台灣殺人案,並填補制度上的漏洞,包括處理恐怖分子等,「如果我們沒有法律去處理,我們怎可容許這個人在香港自由遊走,生活在我們之間,或者逃離香港,以後不需要負上法律責任呢?」

至於有商界人士提出應進一步提高門檻至罪行須判監7年以上才可移交,李家超理解不同人士有不同想法和建議,「在法案委員會的時候,我相信這些問題都會充分討論,政府屆時亦會充分解釋,我們對某些建議的做法和看法。」

他強調,會努力爭取議員支持修例,政府除會在法案委員會盡量解釋立法目的和看法外,也會利用不同機會,盡量向社會解釋。

曾鈺成指現例有法律漏洞

立法會前主席曾鈺成昨日被問及有關問題時指,現時《逃犯條例》寫明,法例適用於香港及香港以外地方,但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任何其他部分除外,「當年為何寫這句在法例裡面,是另外一回事,但這一法律空白實際上造成了法律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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