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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網絡高風險 市民須小心

2019-05-04

本報日前揭露《蘋果日報》網站會員登記制度涉嫌侵犯使用者私隱,背後暗藏「霸王條款」之後,香港電腦保安事故協調中心(HKCERT)日前發表「香港地區Google Play商店應用程式保安風險報告」,將 《蘋果動新聞》列為高風險應用程式,揭發其暗藏木馬程式。《蘋果日報》長期販賣私隱,散播反中亂港資訊,一再被揭發其網絡潛藏嚴重隱患,讀者和會員更須小心衡量風險,以免利益受損。

《蘋果日報》早前被指高價買下藝人車廂親密片段在網站播放,涉嫌花錢買新聞,罔顧新聞操守,所作所為令人不齒。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強烈要求《蘋果日報》向公眾承認「用錢誘使他人偷拍」的真相,並必須協助私隱專員調查;樹仁大學新聞與傳播學系主任梁天偉形容事件「顯然是典型侵犯私隱的個案,應該受到制裁」。

事件越揭越黑,繼本報發現《蘋果日報》會員登記的《私隱權保護政策》與《服務條款和條件》暗藏不合理的「霸王條款」,撇除保障私隱的責任;香港電腦保安事故協調中心亦將《蘋果動新聞》列為高風險程式,指其存在獲取用戶 SIM 卡狀態、讀取手機號碼、通過連線訪問網絡、獲取網絡資料、手機設備資料及傳送手機資料等高風險行為。不僅如此,惡意程式偵測度報告更掃描到《蘋果動新聞》程式含有一款惡意木馬程式「Trojan[Ransom]/Android.Congur」。

木馬程式是十分流行的病毒檔案,通過偽裝吸引用戶下載執行,從而向黑客打開受感染電子設備的門戶,使黑客可以任意毀壞、竊取該設備的檔案,甚至遠程操控攻擊其他設備。嚴重的話,更可通過木馬程式盜取銀行賬號,給用戶造成巨額損失。《蘋果日報》接連被揭發存在洩漏私隱的重大風險,且有專業的檢測報告佐證,不能不令人擔心。 

香港私隱條例訂明:私隱專員可發出執行通知,指令違反保障資料原則的人士或機構採取補救措施,不遵守者屬刑事罪行,最高可判處兩年監禁及罰款5萬。其次是木馬程式方面,根據《電腦罪行條例》,如有人使用木馬程式入侵他人電腦或手機,目的在於使其本人或他人不誠實地獲益,又或不誠實地意圖導致他人蒙受損失,即觸犯「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罪,最高可被判監5年。

《蘋果動新聞》Android版的下載次數超過500萬,隨時可能「中招」,後果和損失難以預料。讀者在登記做會員前,必須「停一停,諗一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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