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頁 > 文匯報 > 社評 > 正文

政府定必保港人權益 修例疑慮應放下

2019-06-01

特區政府就《逃犯條例》修訂增添了多項額外的保障措施,包括可以在個案移交協議中列明公開審訊、不得強迫認罪等條件,以釋除公眾疑慮。昨日,被問到如何保證內地遵守,特區政府指如果對方違反,大家都會知道,相關人士亦可在當地提出訴訟。政府新提出的6項額外措施,對香港市民乃至國際社會關注的問題作出積極回應,有力消除了各界對修例的憂慮。其實只要尊重事實就會看到,國家法制建設取得的成就已贏得國際社會的廣泛認同,同時也應相信特區政府會竭盡所能保障港人的權益。

特區政府前日在3方面提出共6項額外措施,包括提高移交門檻至7年或以上罪行;移交申請須由當地中央層面機關或部門提出,例如內地方面,特區政府只處理由最高人民檢察院提出的要求;在啟動移交安排時加入更多限制,加強保障疑犯利益等。這些修訂回應了外界關注的問題,有助加強社會各界對修訂《逃犯條例》的信心。香港五大商會迅即歡迎特區政府就修訂 《逃犯條例》的新建議,相信有關修訂建議已進一步釋除商界和各界疑慮,並期望立法會盡快展開審議工作並通過修例,以堵塞現行條文的漏洞。

當然,包括法律界人士在內,本港仍有聲音質疑,日後逃犯移交到內地,是否都有保障,擔心內地不履行承諾時,香港是無法控制的。對此,身兼基本法委員會委員的香港大學法律系教授陳弘毅昨日坦言,「沒有所謂絕對保障」,但從他接觸的內地法律學者、檢察官、法官,「照我理解內地絕大部分案件審訊,可以算是符合香港或國際公平審訊的標準」。

陳弘毅教授在《逃犯條例》修訂草案剛推出時,曾表達了憂慮,某程度上反映了本港有識之士的意見。如今陳弘毅教授對修例的最新意見,相信也顯示本港客觀理性人士對修例「收貨」。

中央在香港修訂《逃犯條例》問題上,給予了充分的理解、包容和尊重。正如香港文匯報日前訪問權威人士解讀韓正副總理講話所指,其實只要尊重事實就會看到,香港居民現在每天在內地工作和生活的人數以十萬計,有誰聽說過哪個香港人無緣無故被內地執法機關和司法機關抓捕、刑訊逼供和判刑了?修例的目的是為了維護法治精神這一香港最為寶貴的核心價值,避免香港淪為「避罪天堂」,中央絕對不會利用修例損害港人的權益,損害香港「法治之都」的國際形象。

更重要的是,此次修例受到本港和國際社會的高度關注,相信政府也不會因為通過修例就萬事大吉,相信日後會密切跟進移交個案中的權益保障,確保內地履行承諾。本港在內地的辦事處,本身就有為港人提供協助的職能,港人在內地遇到法律問題、人身安全問題,內地辦事處會因應個案情況和求助人的要求提供可行的協助。因此,廣大市民應對修例後特區政府保障港人權益的工作保持信心。

修訂《逃犯條例》的草案提出後,政府聽取各界意見,在條例討論期間就市民的憂慮作出處理,進行兩次調整,已經相當足夠,證明修例不是匆匆忙忙完成,而是經過深思熟慮,有堅實的民意基礎。但是,本港仍有法律界及部分人對政府的努力視而不見,對包括商界明顯消除憂慮置若罔聞,仍在強調內地司法「黑暗」、修例難言有保障,這只能說明,這些聲音不是就事論事,即使政府作出再多讓步他們也不接受,其最終目的就是要推倒修例。對於這些不講道理、不尊重民意的意見,廣大市民必須看清看楚,特區政府更不應妥協屈服。

讀文匯報PDF版面

新聞排行
圖集
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