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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套現作他投 出售業務開價多近淨值

2019-07-04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蔡競文)統計顯示,上市公司於2018年合共進行了111個收購項目。在剔除15項可能導致整體數據產生誤導的離群值後,餘下的96宗業務收購個案,其交易代價介乎資產淨值折讓12倍至溢價13倍不等;而96項業務收購中,約67%交易的代價介乎資產淨值折讓1倍至溢價3倍的區間。地產建築業、消費品製造業及服務業的業務收購交易代價資產淨值比率差距更廣,於折讓1倍至溢價3倍以外的區間,該等業務佔約81%。

業務出售方面,報告亦剔除了9個屬離群值的業務出售個案,以確保分析結果具參考價值,餘下的76個業務出售的交易代價介乎資產淨值折讓3倍至溢價5倍不等。在2018年的76項業務出售個案中,約有71%交易的代價介乎資產淨值折讓1倍至溢價1倍的區間內;其中,約61%來自地產建築業、消費品製造業,以及工業製品業。

避免交易觸礁 協議宜列4條件

相比業務收購,業務出售的交易代價與資產淨值的比率較為集中。湯�C指,這可能由於許多被出售的業務對公司來說價值或利潤較低,將其剝離和處置,可以為公司提供資金投資於其他領域。因此,賣方傾向以較接近資產淨值的代價出售該等業務。

報告指出,為保障公司利益,避免交易觸礁,買賣協議中通常列出4項主要條件,分別為要求公司需做好盡職審查、獨立估值、重組與重整,以及遵從有關保證及賠償的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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