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頁 > 文匯報 > 香港專題 > 正文

陳兆陽晒「贓物」 「自己人」都出聲質疑

2019-07-13
■容溟舟也忍不住留言質疑。 fb截圖■容溟舟也忍不住留言質疑。 fb截圖

反對派過往一直聲稱要「維護法治」,但根據他們在近幾個月連串風波的表現,已令人肯定這些人只是口號說得漂亮,實際言行往往反其道而行。沙田區議會沙角選區議員、前「新民主同盟」的陳兆陽竟然「接贓」,接收一張他明知是偷來的、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的照片貼在所謂「連儂牆」上,令「自己人」也看不過眼而提出質疑。

話說陳兆陽近日「巧威威」地發帖,展示一張林鄭月娥的舊照片,稱「沙角NGO創薈坊一周年,時任福利署署長林鄭到訪,街坊撕左(驉^佢張相落黎(薄^比(畀)我貼連儂牆。」

咁張相咪即係有人偷返鵅H陳兆陽公然「接贓」,真係視法治如無物。沙田區議會大水坑選區民選議員、公民黨的容溟舟也忍不住留言質疑:「您個街坊有無問准創薈坊俾您貼連儂牆?」陳兆陽就用反對派嚘D伎,就係轉移視線:「林鄭有冇(問)准香港人做特首?」不過,容溟舟不為所惑:「張相係(騿^創薈坊,您話邊個係物主呢?」

根據《盜竊罪條例》,任何人如知道或相信某些貨品是贓物,而不誠實地收受該貨品,或不誠實地從事或協助另一人或為另一人的利益而將該貨品保留、搬遷、處置或變現,即干犯俗稱「接贓」的處理贓物罪,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監禁14年。 ■香港文匯報記者 陳川

讀文匯報PDF版面

新聞排行
圖集
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