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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就財政直撥港澳高校聽證 獲多數支持

2019-07-25
■廣州市司法局、廣州市科技局聯合舉辦《廣州市科技創新促進條例(草案)》立法聽證會,多數代表支持財政科研資金跨境使用。 香港文匯報記者黃寶儀  攝■廣州市司法局、廣州市科技局聯合舉辦《廣州市科技創新促進條例(草案)》立法聽證會,多數代表支持財政科研資金跨境使用。 香港文匯報記者黃寶儀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黃寶儀 廣州報道)促進人往來、錢過境、物流動,是廣東加快粵港澳大灣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的一大舉措,作為粵港澳大灣區四大中心城市之一,廣州擬立法加大科技創新促進力度。昨日,廣州市司法局、廣州市科技局聯合舉辦《廣州市科技創新促進條例(草案)》(以下簡稱「《條例(草案)》」)立法聽證會,就草案允許市財政科研項目資金直接撥付至港澳高等學校和科研機構等問題是否合理進行聽證。多數代表支持財政科研資金跨境使用,並建議就知識產權、成果歸屬和轉化落地等問題進行提前約定安排。

最大限度聽取各方意見

本次聽證會邀請15位來自穗港澳高校、科研機構、科技企業的代表以及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進行聽證。廣州市司法局有關負責人表示,本次立法聽證會採取「線下」+「線上」模式,在專題網頁增加聽證代表與網民互動交流欄目,最大限度聽取各方意見,凝聚社會共識。

廣州市科技局副局長王越西指出,《廣州市科技創新促進條例》2013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如今面臨很多新情況,為推動粵港澳大灣區科技交流合作,促進粵港澳科技創新走廊建設,《條例(草案)》建立市財政科研資金跨境使用機制,支持港澳高校、科研機構牽頭或獨立申報廣州市科技計劃項目,這是廣州吸引和對接境外創新資源,探索人才、資本、信息、技術等創新要素跨境流動和區域融通的重要舉措。

多數代表支持資金跨境

廣州市香港科大霍英東研究院黃淼俊認為,支持廣州市科研經費在大灣區內流通,加速港澳優秀科技資源的引進與落地。澳門大學珠海科技研究院李冬孚指出,科研資金得以在粵港澳三地自由流動,進而解決科技研發力量及科研成果在大灣區自由流動的障礙。廣東數字研究院李鷹則認為《條例(草案)》的鼓勵措施還不足夠,建議在具體條款中加上允許廣州市科技項目向企業開放,按照不同出資比例約定成果歸屬等問題,促進科技創新、技術轉移與產業化應用發展。

此外,大多數代表都強調跨境使用應有前置條件。廣東省農業科學院陳琴苓認為應制定廣州與港澳科研協作項目指南,明確合作目標,提前約定知識產權歸屬和分配等問題。暨南大學林滿也指出在申報時對成果的歸屬、實施落地等應有較周全的要求。禾信儀器股份有限公司劉丹則建議加強撥付財政資金的管理,如實行分階段撥付制度,減少資金風險。

不過,也有代表持反對意見,認為廣東省財政經費可以直接撥付港澳,廣州市財政沒有必要承擔省財政的職能,更沒必要與省財政重疊。

科技創新立法關係到創新驅動戰略實施,此次立法聽證會後,廣州市司法局和廣州市科技局將根據各方意見對《廣州市科技創新促進條例(草案)》進行研究和修改完善,再按立法程序報市政府審議後向市人大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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