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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大仙暴衝男疑鐵頭功襲警

2019-08-06
■暴徒前晚通宵在港九各區與警方「打游擊」,警方在整個驅散行動中共拘捕44人。圖為警方在旺角的制服行動。 香港文匯報記者  攝■暴徒前晚通宵在港九各區與警方「打游擊」,警方在整個驅散行動中共拘捕44人。圖為警方在旺角的制服行動。 香港文匯報記者 攝

44人涉前晚港九激鬥被捕 16人提堂 警重申嚴正執法制止暴行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葛婷)黑衣口罩黨前晚通宵在港九各區與警方「打游擊」,快閃式四處佔據道路,拆除路牌和欄杆設置路障,又破壞交通燈影響交通、堵塞紅隧,攻擊警署及縱火等。警方在整個驅散行動中共拘捕44人,涉嫌非法集結及藏有攻擊性武器等。其中16人被落案暫控非法集結及襲警等罪名,昨日提堂。

警察公共關係科署理總警司余鎧均昨日凌晨在記者會上指,激進示威者前日在港九各區佔領主要幹道及隧道,破壞多處交通燈,攻擊警署及縱火等,暴力及違法事件不斷升溫,威脅他人安全。部分在西環集會者更走出德輔道西,佔據行車線,再轉向銅鑼灣非法集結,入夜後又堵塞紅隧、軒尼詩道、將軍澳隧道及觀塘道等主要幹道,影響救護車服務,又破壞灣仔鵝頸橋一帶交通燈,意圖癱瘓該區交通,並在波斯富街縱火焚燒雜物及木板,用手推車推向警方防線。

堵路毀交通燈 向警投腐蝕液

她指,港九多處有警署受到破壞,將軍澳警署有大量玻璃窗被擊碎,警署外亦被噴上侮辱字句;在黃大仙就有示威者向警員投擲腐蝕性液體,警方在迫不得已下施放催淚彈制止暴力事件。警方嚴厲譴責暴力示威者目無法紀的行為,強調會對所有非法及暴力行為嚴正執法。

被拘捕的44人中,有16人被落案控非法集結及襲警等罪名,昨日分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及觀塘裁判法院提堂。

在九龍城法院提堂的13名被告,分3案進行。首案涉及一名男廚師劉偉麟(31歲),被控「阻礙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案情指,被告於8月4日在旺角彌敦道及太子道交界故意阻擋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員。被告暫時毋須答辯,獲准以2,000元保釋,案件押後至9月30日再提訊,以便警方進一步調查,其間被告須遵守宵禁令,不得離港及每周一次向警署報到。

另一案涉及4女6男共10名被告(15歲至34歲),包括5男1女學生(15歲至22歲)、女銀行文員梁希穎(24歲)、女文員陳嘉汶(34歲)、男經理伍兆銘(24歲)及女文員蘇澄怡(22歲)。他們被控一項「非法集結」罪,指8月3日在旺角彌敦道及亞皆老街交界與其他不知名者參與非法集結。另外當中22歲的女學生再被控多一項「未能出示身份證明文件」罪。

餘下一宗案涉及兩名被告,即攝影師李永豪(22歲)及迪士尼樂園的外籍舞蹈員Pioquinto Jethro Santiago(36歲),兩人被控一項「非法集結」罪,指他們在8月3日於旺角彌敦道與快富街交界與不知名者參與非法集結。

在觀塘法院提堂的3名男被告,分別為學生嚴世宏(20歲)、麵包師譚皓宇(24歲)及運輸工人曾天樂(22歲),他們各被控一項「襲警」罪,由於3人仍在醫院留院而缺席聆訊,案件押後至8月9日待各人出院後再訊,各人現仍由警方看管。

警員出示委任證仍遭推跌

控方案情透露,嚴本月3日在黃大仙港鐵站要求一名警長出示委任證,惟在警長出示後即被推跌;譚則被指本月4日在黃大仙警署外向警員擲物後被帶上警車時,用頭撞向警員及致警員左手無名指受傷;曾被指本月3日在黃大仙正德街巴士總站外被制服時,踢警員肚及右大腿。

各人暫時毋須答辯,案件分別押後至8月9日及9月30日再提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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